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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数据里的西藏巨变

发布时间:2021-09-09 12:39: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70年前,西藏和平解放。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在祖国大家庭里走上了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大道。

  70年间,西藏税收发展与经济同频共振,收入规模不断取得历史性突破,收入质量持续迈上新台阶,在参与国家治理、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西藏自治区涉税市场主体达到25.80万户,相比有历史记载数据的1983年增长42.73倍;2005年至2020年,西藏税务部门共计为纳税人减免税费1150.88亿元……数据记录着变化,也折射出西藏经济社会的沧桑巨变。

  经济税收规模不断取得历史性突破

  和平解放前,西藏社会生产水平极其低下,经济处于崩溃边缘。和平解放70年来,西藏始终贯穿发展主旨,农牧业、工业、商贸物流等行业获得长足发展。西藏自治区生产总值从1951年的1.29亿元跃升至1902.7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了321.5倍,经济总量不断取得可喜成绩。2021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区生产总值达到926.05亿元,同比增长9.1%。


图为1951—2021年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走势(亿元)

  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税收收入规模逐年不断扩大。

  西藏和平解放初期,税收收入增长较快,1961年至1969年,国家采取了一些税收调整措施,税收收入规模相对稳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藏自治区与全国同步对税收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完善,先后实行了“利改税”、工商税制全面改革,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收入规模连续跨上新台阶。2012年,税收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50.85亿元。

  进入新时代,西藏自治区税务系统不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西藏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强力保障。2013年至2018年,西藏自治区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规模从2013年的144.43亿元扩大到2018年的396.46亿元,年均增长22.38%。

  2019年,西藏自治区与全国同步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2019年至2020年,西藏自治区税收收入的降低换来减税效应的不断释放,两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111.23亿元,其中新增减税77.55亿元,新增降费33.68亿元。


图为 2013—2020年西藏税收收入规模(亿元)

  税收收入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陆续落实一系列完善税制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办法与措施。以所得税和货物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促进各级次税收收入均实现大幅度增长,税收为中央和地方财政筹集资金能力持续提升,财力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和平解放70年间,西藏自治区市场主体从几乎为零到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截至2021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区涉税市场主体达到25.80万户,相比1983年和1994年分别增长了42.73倍、12.23倍。税务部门通过一系列务实服务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主体活力加速释放。

  减税降费持续引凤筑巢,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2005年至2020年,西藏自治区税务部门共计为纳税人减免税费1150.88亿元,年均增速达到52.27%。减税降费在纾解企业困难、改善生存环境和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持续发挥动能,进而培育市场发展后劲,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趋稳向好运行。

  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社会生产力整体水平,从而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重大促进作用。自2001年税务部门分产业结构统计税收收入以来的数据显示,随着全国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推进,西藏自治区经济中第三产业的贡献不断提升,带动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占比不断提升。


图为2001—2020年西藏税收收入分产业比重(%)

  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占比逐步提高,税收结构持续优化。1994年,西藏自治区建立起与全国保持框架一致的税收制度。货物和劳务税是西藏自治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1994年税制改革后,货物和劳务税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逐步提高到70%。进入新时代,随着企业效益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作为直接税主体的所得税占比稳步上升,税收结构持续优化。

  70年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为实现西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入了强劲动力。70年的税收数据,折射出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瞩目成就,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日益凸显,为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积极贡献。(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媛媛 图表由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提供)

(责编: 陈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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