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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迈出新步伐

发布时间:2021-12-27 20:32: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制定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并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互联网治理的一件大事,也是宗教事务管理的一件大事。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迈出新步伐。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显著发展成就,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民数量世界第一,我国已成为网络大国。互联网大潮涌起之时,难免也带起了沉渣,尤其是互联网业态的迅速多元化、技术的不断迭代、应用的急速渗透,使得一小撮别有用心之徒起了在互联网领域打着宗教的幌子“搞事情”的邪念。他们披着宗教外衣,在互联网上造谣生事、分裂国家、违法敛财、宣扬迷信……把互联网生态搞得乌烟瘴气,造成宗教被污名化、宗教教义被歪曲、网民被蒙骗遭受健康财产损失等一系列恶劣后果,使得坚守正道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痛心疾首,受到了伤害。提升互联网综合治理能力,清朗网络空间,维护宗教尊严,保护包括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众望所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重要部署,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涉及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方面,2016年4月19日,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几天之后,在2016年4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在202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为做好新时代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此次《办法》的出台,就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的生动实践,体现了坚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相统一,坚持维护信教公民合法权益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统一,坚持规范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与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相统一,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体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办法》明确了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并具备“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等6项条件,尤其是明确了“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办法》还明确了持有《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体在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时不得含有“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宣扬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狂热的”等11种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除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主体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办法》还就宗教事务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联动依法处置涉互联网宗教信息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规定。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要把握好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群众在哪儿,我们工作就要延伸到哪儿去。《办法》的出台,对于在互联网环境中如何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西藏网 文/刘莉)

(责编: 王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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