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用好司法力量,保护野生动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针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法惩治犯罪行为,用司法力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不断向前推进。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违法行为提供法律遵循;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今年出台的《解释》更是调整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明确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渐被完善,越来越清晰的标准规则反映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正被逐渐填补,阻碍绿色发展的制度坚冰正在消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在司法力量的保驾护航中行稳致远。
徒法不足以自行,让好制度落地生根。保护野生动物,不仅要入法入规,更要入脑入心。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地积极开展各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活动,依法对管辖区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驯养繁殖、科学研究等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在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七都镇伍村村,林业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石台县内分布的珍稀野生动物,同时细心为群众科普野生动物知识及保护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在山西省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增进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的浓厚氛围……各地凝心聚力上好法治课、宣传课和文明课,激发起更多人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用好司法力量,保护野生动物。让我们携手同心,以法律为准绳、以宣传为己任。共同守护人与自然永续发展的美好家园,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守护生物多样性,让生活处处充满欢声笑语。(中国西藏网 文/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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