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观察:文化“遗产”也是文化“财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汇聚了西藏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充分展现了中华文化丰富多彩的特征。藏戏中的《文成公主》记录了汉藏亲如一家的民族情感,体现了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特征;英雄史诗《格萨尔》不仅反映着藏族的历史文化、生活习俗,也体现了藏族群众保家卫民、热爱和平、追求自由、奋发进取的民族精神……可见,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了爱国主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优秀中华民族精神,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基因和思想情感,对其进行传承保护对于维护中华文化的多样性,塑造中华文化的凝聚力,巩固中华文化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保护和发展西藏传统文化,投入巨大人力、财力、物力,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目前,西藏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3项(格萨〈斯〉尔、藏戏、藏医药浴法);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6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460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522名。
与此同时,西藏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的力度。近年来,西藏自治区先后多次派出团组前往国外开展西藏文艺演出、服饰民俗、非遗文创、文化讲座、文艺培训等系列西藏文化周活动,吸引了国外观众踊跃参加,极大地提高了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增强文化自信起到重要作用。
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巨大成就,不但使雪域高原的传统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也促进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以藏香、藏纸及雕刻技艺扬名的尼木县探索出了“非遗+体验”的致富新路径,让游客沉浸式感受非遗技艺;每到演出季,位于拉萨河南岸的文成公主剧场总是人气兴旺,观看史诗剧《文成公主》已成为许多赴藏游客的必“打卡”项目……近年来,西藏自治区通过“非遗+”助力脱贫致富和乡村振兴的例子层出不穷,璀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化财产。
文化“遗产”也是文化“财产”。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悠久,积淀厚重,丰富多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宝库中一朵绚丽的奇葩,对其保护传承以及创新,是历史担当,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应有之义,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西藏网 文/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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