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布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命令
中国西藏网讯 为切实做好西藏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西藏自治区近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令,规定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期,其中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
防灭火令指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分级、分片包干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书。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林草、森防等重点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火灾信息归口上报制度。
同时,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域重点地段、入山路口的防范,实行专人看守。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林区范围内野外用火必须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做饭、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取暖、严禁林区野外烧香、严禁林区野外使用太阳灶、严禁林区吸烟、严禁林区狩猎打猎、严禁林区砍伐林木、严禁林区举办篝火晚会、严禁林区运输使用爆破物、严禁林区施工爆破实弹射击),对未经许可擅自在防火区域用火的,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查处。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还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通过加强“12119”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宣传、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及时公布火险预警信息以及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乡村、进农牧户”宣传活动等,切实增强全民防灭火意识,积极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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