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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观察:用好生态环境保护“利器” 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发布时间:2023-03-03 21:15:00来源: 中国西藏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成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利器”和“重器”,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执法流程,更好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文明高地,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从推进生态环境地方立法,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到打通、完善执法流程;从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及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到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野生动物保护、救护条件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好消息频传……雪域高原的生态保护体系日趋完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千家万户同享生态福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展望未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更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新时代西藏将继续完善生态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国西藏网 文/欧帆)

(责编:陈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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