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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拉萨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9-05 23:16:00 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自治区“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系列主题第二场新闻发布会——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发展情况在拉萨召开。 

   
图为发布会现场。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旺久多吉在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实现自治区级统筹后,西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9年的555元逐年提高至目前的705元(每年提标30元),在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基础上地方财政补助提高35元,仅2024年财政补助总额就达20.13亿元。2023年起,西藏自治区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线分别降低至140元和200元,年度报销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5000元。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起付标准降低至年度累计50元,报销比例60% 

  据悉,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建立长缴多报机制,明确实施自治区级统筹后,参保人员在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连续不间断缴满10年及以上的,自缴满当年起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其选择的缴费档次待遇基础上提高3%的报销比例。2023年4月西藏医保信息平台上线以后,实现西藏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购药费用直接结算,在极大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同时,有效减轻就医购药费用负担。自2024年5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使用医保码展码即可自动完成备案 

  发布会还介绍,2023年西藏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重度骨质疏松”等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至此,西藏门诊特殊病涵盖36大类51个病种,报销比例达到9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4万元。普通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达到15万元和30万元。2019年以来,西藏累计完成330个藏成药及1个藏医医疗器械(一次性放血包)挂网,有效保障参保群众使用质优价廉药械,助力藏医药产业发展。 

  下一步,西藏全区医疗保障部门将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西藏网 记者/德吉卓玛) 

(责编: 姚浩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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