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玛多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双增长”
“2019年以来,玛多县经济运行持续向稳。其中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55元,同比增长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15元,同比增长16.4%。”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县长利加16日表示。
当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开幕。
玛多,藏语意思为“黄河源头”,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是黄河上游第一个县城,人口稀少,海拔4000多米。玛多县地处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腹地,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黄河的发源地,是青藏高原重要的生态屏障。
利加介绍,2019年,玛多县经济运行持续向稳,多项指标增幅达到或超过全州平均水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3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68亿元,同比增长6.0%;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55元,同比增长7.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15元,同比增长16.4%;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45万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计10.35亿元。
同时,玛多全县上下扛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国家公园体制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体制“双试点”任务成效显著,为青海省全面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贡献了“玛多智慧”“玛多力量”。在全省41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中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基本稳定”转变为“轻微变好”。
“一年来,玛多县组织实施了总投资3.67亿元的三江源二期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恢复治理、湿地保护、封山育林、退牧还草等30项新建、续建项目。完成了2020年三江源二期以及红金台、杨金沟环境综合整治等2020年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利加说,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三期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
利加表示,2020年,玛多县将继续发挥生态大县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百姓富裕的有机统一,使国家重大生态工程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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