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3县拟推荐为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12月29日,记者从甘孜州水利局获悉,经过市级技术评估和省级审核,全省25个县(市、区)达到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拟推荐为全国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其中,甘孜州泸定县、乡城县、得荣县3县均榜上有名。
据了解,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甘孜州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坚持“节水优先”方针,秉承“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四定理念,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两大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逐步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了全州水安全。泸定、乡城、得荣3县作为甘孜州首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对象,在通过县级自评、州级技术评估、省级行政验收后,于12月21日通过省水利厅官网进行公示。此次3县的成功创建,既是甘孜州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的“首秀”,也是甘孜州节约用水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为今后甘孜州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甘孜州将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和全面节约战略,按照省水利厅“3226”重要治水思路,持续推进节水工作,巩固建设成效,聚焦甘孜州农业农村、工业、城镇、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用水领域,大力推动水资源向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完成《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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