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总林长令
关于全力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州各级林长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近期迪庆州发生的维西县、德钦县森林火灾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针对当前迪庆州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各地要深刻汲取教训,全面动员,群策群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以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林长责任制为抓手,采取超常规措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生态安全。
一、健全责任体系,抓实责任落实
全州要实行最严格的防火责任制和林长责任制,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林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助推亲自动员安排,聚焦一线督导落实,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各级林长和挂联单位要按照巡林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开展常态化巡林督察工作,尤其在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州、县(市)林长要“亲自挂帅”督促各县(市)、乡(镇)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人员力量,夯实基层工作队伍,采取超常规措施,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县级党政领导包乡(镇),乡(镇)(区)主要领导包村(社区),乡(镇)领导包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乡(镇)一般干部、村组(居民小区)干部、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包户,巡山护林员包山头,户包田间地头和人头的包保”模式,以上促下,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做到闭环管理。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分片包户范围内出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要对网格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乡、村干部要予以处分,生态护林员要予以解聘。同时要研究出台相关办法,试行“村组共保”工作机制,将生态效益补偿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直接挂钩,构建“利益捆绑、责任共担”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高火险期内全州各类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开展全覆盖巡山护林,做到巡护无死角、无盲区,紧盯“痴、聋、憨、哑、精神病”五类人,对进山放牧、进山生产等重点人群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加大防火检查指导力度,切实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经费、队伍、责任、措施、物资、人员“六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和扑火人员伤亡。各乡镇、村组(社区)要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引导村民委员会将森林草原防火有关事项写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让森林草原防火、文明祭扫在村规民约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落实防火命令,强化源头防控
各级林长、地方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定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紧盯看牢重点部位和关键区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要积极开展林区施工作业和野外火源管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要第一时间建立健全“非必要生产活动不入山、必要生产活动入山必须进行严格审核”的具体管控方案;要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机制,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工作推动滞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发出“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点对点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整改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强化追责问责,形成震慑。
三、强化精准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各县(市)、乡(镇)党委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合会商、定期研判,适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提高火险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精准度;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强化底线思维,科学指挥扑救,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要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加大防火投入,保障队伍运行,加快推进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全力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要依托森林消防队伍加大专业、半专业队伍扑火技能培训,统筹完成全州扑火安全技能培训轮训工作,周密开展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演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加大防火通道、巡护道、隔离带、高山蓄水池、应急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作用,不断提升预警监测和综合防控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坚持宣传引导,提高防火意识
各级林长、地方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的第一道防线,即时动员责任片区所有工作力量,充分利用悬挂宣传牌、张贴防火标语、流动宣传车、村居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采取入户走访、召开院坝会、开展敲门行动等方式,面对面、点对点认真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特别是针对老人、儿童、痴呆傻等特殊人员,要进行针对性入户和一对一宣传,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讲述真实的防火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同时要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普及防火知识,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增强全民防火责任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格局。
五、科学布防力量,筑牢底线思维
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放在最高标准、作为最高准则、守牢安全底线,做到提前谋划,科学布防,关口迁移、靠前驻防,查缺补漏,增卡补防。要将森林消防专业力量、防火装备部署到重点林区、火灾高发区,确保快速出动、快速到达、快速处置;要加强扑火常识、紧急避险等人身安全防护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要求,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严禁组织非专业扑火人员直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清守火场,严禁无组织自发扑火,严防因不设观察哨、隔离带开设位置不当、休整地点选择不当、火场疏散不力、余火复燃等造成人员伤亡;一旦失火,要准确研判火场态势,科学统筹力量运用,充分搞好风险评估,确保扑救行动安全精准高效,坚守安全底线。
六、坚持检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全州522名林长、州级和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火督导检查专班要在2月份迅速深入一线,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落实、防火宣传、火源管控、值班值守、应急准备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在防火期内各级林长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巡林力度,层层压实林长责任和防火责任。各地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扛牢扛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同时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近期巡林履职、担当作为的最主要内容来抓,确保关键时期发挥林长关键作用。
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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