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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迪庆】我州纪检监察系统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4 10:37:00来源: 香格里拉网

  “您好,我是德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按照‘双报告’文件要求,已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内网邮箱,请查收后予以研究,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室……”根据《地方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文件规定,德钦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在办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处分处置时,及时向州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监督检查部门进行报告。

  据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在省级出台操作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关于案件移送审理需提供文书材料的提示》,下发至各县(市)纪委监委,通过各项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报告内容、程序、时限及文书格式等,把讲政治、守规矩的要求贯穿线索管理处置的全过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建设。

  “过去在办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处分处置等若干情况时,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报送材料不齐全、报送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在上级纪委监委下发《工作指引》后,我室及时进行原文学习,认真查找执行‘双报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短板,切实加以改正,并在后续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自文件下发后,共报同级党委干部处置问题线索十余件,未发生一起迟报、漏报、未报案件。”德钦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

(责编: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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