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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乡村盛开民主法治之花——永春乡拖枝村创建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见闻

发布时间:2023-03-28 11:01:00来源: 香格里拉网

  春天的3月,晚霞映红了美丽的维西县永春乡拖枝村,劳累一天的纳西族、傈僳族、普米族等各族群众,相聚在村委会活动中心,手挽着手,合着优美的旋律,跳起了欢乐的广场舞,展示着和谐文明的新农村景象。

  拖枝村共有20多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4000余人,是一个纳西族、傈僳族、普米族、彝族、白族、藏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寨。

  “过去,村子里普法宣传少、村民的法律知识储备不多、村子基础设施落后、村容村貌破旧……”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拖枝村成立了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村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领导小组,由村“两委”成员组成。通过集中入户走访、抓好农村普法、村民自治、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拖枝村旧貌换新颜,呈现出经济发展、邻里团结、治安良好、社会稳定的美丽乡村新画卷。2020年拖枝村荣获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021荣获云南省美丽村庄称号。

  走进拖枝村,新盖的房屋排列整齐、新修的水泥路宽敞整洁,村民的居住环境和村民生活质量得到切实改善。宣传栏张贴着村规民约、设有法律图书角、建设了法治文化阵地……营造了良好的新农村文化氛围。

  “以前,村里经常发生一些家庭邻里矛盾纠纷,还有大大小小的治安案件,如今村里治安越来越好,矛盾纠纷有专人调解,各家物品即使放在路边也不会丢失,道路整洁干净,两边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减少了,这些变化得益于民主法治建设。”拖枝村大村四组组长吉卫忠说。

  近年来,拖枝村以村务公开为抓手,打造“阳光村务”。在建设民主法治过程中,村里土地流转、低保评定、医疗保险等事务都实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村民的各项权益在阳光下得到保障。在职的村党总支、村委会班子成员实行“公开双推选”,落实村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拖枝村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村民大会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做到村民议事民主化、财务管理规范化、村民事务公开化,使农村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拖枝村持之以恒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发挥德育法治引导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和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出先进典型3人,通过选树榜样、学习榜样,用道德的力量引导群众见贤思齐,传递正能量,让群众明是非、扬善恶、知荣耻、有敬畏、明底线,促进全村和谐稳定。

  拖枝村点滴变化的背后,体现的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2021年以来,拖枝村构建“党组织—网格化党小组(居民小组长)—党员联系户”的一体化法治服务体系,以“党组织+”的形式组建了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使党组织成为拖枝村法治建设的主心骨,切实把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民主法治建设的效能。

  法治兴则乡村兴。“看着村里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日益变好,生活也越来越好,我也愿意为村里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一位村民说,“实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村民实现了从有事找亲属到有事找法律的转变。”

(责编:贾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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