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助力特殊困难儿童求学圆梦
日前,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该局会同州教体局等部门转发了省民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的通知》,《通知》在原实施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基础上扩大助学范围,积极助力甘孜州特殊困难儿童求学。
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的在校普通高中生、以及全日制在校中职(含技工)学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均可为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上,一方面孤儿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另一方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每年8月底9月初,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资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由学生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下载)。首次录取还没有学籍信息的资助对象,可先提供录取通知书及承诺书,取得学籍信息后,应第一时间补齐学籍信息资料。
据了解,近年来,甘孜州高度重视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就业问题,截至目前,已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900余万元,为助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现求学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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