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记者从全省湿地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四五”以来,青海投入资金3.9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通过采取封育、退化湿地修复、地形整塑、自然岸线维护、水系连通等技术措施,促使一批退化湿地得到修复,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加,湿地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
青海湿地面积大、类型多,生态区位特殊、地位重要,在我国生态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青海湿地面积712.9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89%,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2.64%。
近年来,青海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湿地资源管理、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湿地监测预警,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湿地保护项目管理办法,发布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水生植物繁育等地方标准,湿地保护地方配套制度政策逐步完善。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湿地保护主体责任,将湿地保护纳入“林(草)长制”监管体系;建立青海省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18家省直单位纳入其中,共同承担湿地保护管理责任;充分发挥963名湿地管护员巡护巡查作用,引导管护员参与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有效构建湿地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探索“林草湿荒+自然保护地”联审联签联批管理模式,严格重要湿地和国家湿地公园占用审核;建立申报国家(省级)重要湿地资料库,积极推荐可鲁克湖-托素湖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德令哈市尕海、西宁市湟水河、达日县达日河申报国家重要湿地;积极开展湿地植物培育、生态价值评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研究,取得科技成果10余项,为湿地保护研究及技术创新提供科学依据。
省林草局总工程师田剑表示,将坚持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结合青海“五大生态板块”结构特点,科学谋划湿地保护的目标、布局、思路、措施,保障湿地生态功能稳定和永续利用;完成以国土“三调”为底图的省级重要湿地更新工作,加速构建湿地保护分级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湿地资源“一张图”信息化平台建设;发挥林(草)长制作用,加强湿地生态管护员管理,建立社区共建共管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管理的湿地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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