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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机场高等级公路开通运行

张雪芳 发布时间:2017-12-19 09:17:00来源: 西藏商报

为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保障人民的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和《日喀则机场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称:日喀则市和平机场高等级公路于2017年12月18日开通运行,小型车辆最低车速60公里/小时,最高车速100公里/小时;载客汽车最低车速60公里/小时,最高车速80公里/小时;轻型载货汽车最低车速60公里/小时,最高车速80公里/小时。

据了解,日喀则机场高等级公路禁止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悬挂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中、大型货运车辆、危化品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通行。禁止擅自安装、拆除、改动公路附属设施;禁止丢弃、抛散、擅自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倾倒垃圾;禁止非机动车、行人进入;禁止赶放牲畜;禁止在紧急停车道以外停车、上下人员、装卸货物。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该公告内容,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指挥管理。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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