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幕
9月27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幕。
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多托、维色、许雪光、其美仁增、李文汉、尼玛次仁、马升昌、王峻,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作了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日喀则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的说明,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关于《日喀则市城镇供水用水条例》的审查报告,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审查后予以批准。
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草案)》的说明。西藏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作了关于《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边境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西藏自治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西藏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自治区本级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上发放了《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手册》,强调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人大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履行代表职务、做好代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人大代表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各级人大要切实加强各级人大代表政治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更好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张永泽,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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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
9月24日至26日,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昌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贡秋江村率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悉尼和堪培拉,与澳大利亚各界广泛接触,全面介绍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对方关切的问题解疑释惑。[详细] -
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