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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消协去年挽回消费者损失近520万元 交通工具类商品投诉多

发布时间:2021-01-20 08:51:00来源: 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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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对市区12315联络站点进行指导检查。央金卓玛 摄

  近日,拉萨市消费者协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拉萨市消费者协会章程》《拉萨市消费者协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拉萨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披露制度》等制度并对协会换届以来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据悉,拉萨市消费者协会2020年共受理投诉举报3952件,同比增长76.1%,受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20万元。

  据悉,拉萨市消费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切实履行职能,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作出了贡献。

  拉萨市消费者协会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发力,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行业格式合同,针对拉萨市七家汽车销售企业使用的格式合同条款内容过于绝对化、过度免责、违反定金罚则等涉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了集体约谈,指导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

  同时,进一步规范三大通信运营商的经营行为。针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存在的骚扰电话、未经消费者确认或误导性信息产生纠纷等问题召开了约谈会。此外,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服务行为,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餐饮行业不开发票,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现象,组织拉萨市餐饮协会、17家大型餐饮企业召开座谈会,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餐饮行业落实主体责任。

  拉萨市消费者协会还组织市区内人流量密集区域的综合旅游购物商场主办方、旅游用品经营主体负责人召开了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行为推进会,进一步规范旅游商品标签标注行为。重点讲解了如何规范旅游商品标签,特别是经营玉石、珠宝、首饰等特殊旅游商品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证明,没有产品鉴定证书的必须自行选择具有合法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委托检验。经营仿真玉石、珠宝、首饰等商品应当在旁标注“仿真”或“工艺品”字样,向市场主办方通报旅游市场频发高发投诉举报案件类型及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拉萨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举报3952件,同比增长76.1%,受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9.69万元,同比增长42.5%。其中投诉2600件,产品类投诉量居前列的是交通工具、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服务类投诉量居前列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旅游服务、修理服务。举报1352件,举报案件上升最大的是广告类,有424件,占比31.4%,价格类有39件,占比4.5%。

  据悉,目前全市12315维权机构共有108个,不断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下一步拉萨市消费者协会继续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服务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主动作为,为全市广大消费者筑牢消费安全屏障。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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