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产业和项目吸纳作用 西藏高质量推动农牧民转移就业
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农牧民转移就业专项推进组办公室获悉,西藏将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产业和项目的吸纳带动作用,推动农牧民转化为“产业工人”,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
据悉,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西藏自治区林业草原局等将聚焦青稞、牦牛、蔬菜、藏羊等产业,按照“畜要入圈、地要流转、户要入社、社要联企、企要接市、劳要输出”的思路,大力发展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力争2021年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达6.5万人以上,劳务收入达到5.5亿元以上;旅游发展厅、文化厅等部门将通过支持文化旅游文化企业研究开发新的文旅融合产品和提高服务质量,力争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7.5万人以上,劳务收入6亿元以上。
同时,各市(地)、各相关部门还将从清洁能源产业和绿色工业、现代服务业、商贸物流产业、高新数字产业四方面拓宽农牧民群众就业渠道,促进农牧民群众持续增收,力争2021年上述产业累计带动农牧民转移就业11万人以上,劳务收入达8.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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