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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两个集体获全国表彰

发布时间:2022-01-06 10:20:00来源: 西藏商报

  近日,全国妇联在北京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其中,西藏检察机关共有2个单位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分别是拉萨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未成年人检察科,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的是林芝市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小永。

  据了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每两年举行一次。本次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等实践中,积极应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砥砺奋进、迎难而上,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责编: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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