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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增添绿色颜值 共享生态福祉

发布时间:2022-04-17 09:05:00来源: 西藏日报

  四月,高原春暖花开,草木蔓发。拉萨市南山公园内绿意盎然,错落有致的高矮灌木郁郁葱葱,木桥下流水潺潺,凉亭里、石板路上游人三五成群,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

  “每周六我们一家人都要来南山公园爬山。这里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让人感觉身心舒畅。”拉萨市民益西央金说。

  南山公园作为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一部分,是西藏首个河谷地区规模化生态建设和修复的代表性工程,工程年均可新增储水约4980万吨,固碳量22.91万吨,释氧量19.30万吨,保肥量2.71万吨,年生态价值14.85亿元。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的实施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固碳释氧、净化空气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城市一点一点绿起来了,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也享受到了生态改善带来的宜居生活,在拉萨市交出的这张生态答卷上,已描绘出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鲜亮城市底色。

  让“树上山”只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之一,越来越绿的城市底色让拉萨变得更宜居。为山披绿,修复的是生态,改造的是环境,凝聚的是人心。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坚定不移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并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年度一计划、半年一汇报、季度一推进、每月一调度”工作机制,下好统筹谋划“一盘棋”,增强各族群众生态环境福祉。

  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西藏保持战略定位,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布局,不断健全完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政策保障体系。出台施行西藏首部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培训、生态保护修复、碳中和示范创建、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生态文化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生态振兴、环境治理现代化“十大行动”;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加快编制《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科学提出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发展试验地、自然保护样板地、生态富民先行地和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五地一体系”建设目标;对照国家各类生态环境指标,梳理确定西藏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6大类32项指标体系,全面引领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有序推进。

  为高质量、高标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西藏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严禁“两高”项目落地西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做好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建设和管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生态安全工作;持续加强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确保全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

  西藏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高原的生灵草木和万水千山,不但让人们吃到了“生态饭”,还真正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越来越强。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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