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16项金融措施稳企纾困
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分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西藏自治区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稳企纾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信贷总量保障、疫情纾困解难、重点领域支持等八个方面提出16项细化措施,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信贷总量保障,《意见》提出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聚焦小微市场主体发展,将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向经营稳健、监管合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较多的金融机构倾斜,并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给予奖励资金。
聚焦“四件大事”重点领域服务,《意见》提出保持金融扶贫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更多央行资金向边境地区倾斜,撬动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加大对边境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适度扩大绿色低碳转型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信贷规模。
针对疫情下受困主体纾困解难,《意见》要求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四类”人群,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针对疫情下稳外贸和跨境投资,《意见》提出对有真实需求企业的跨境融资难点采取“点对点”服务,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协助企业提升跨境融资效率。对于辖区境内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以境外放款形式发放的疫情纾困资金,在核实确认真实情况后,在境内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0%的额度内,快速办理行政许可。
针对疫情下社会大众金融服务,《意见》强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服务不间断,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通过自助查询设备以及互联网、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办理征信查询业务;畅通资金划拨“绿色通道”,做好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支付服务保障工作;开通防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持应急机制处于激活状态,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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