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西藏古籍文献“活”起来 第二批馆藏古籍数字化已完成233函
古籍修复前后对比照。图由自治区图书馆提供
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修复人员在讨论修复步骤。图由自治区图书馆提供
自西藏古籍普查保护工作启动以来,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把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作为重要职责使命,大力推进全区古籍保护普查登记、古籍数字化数据库建设、古籍整理修复和研究利用、古籍保护队伍培养等工作,深入挖掘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积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普查】
自全面实施工作以来
已完成1160多家收藏单位普查
2011年全面实施古籍普查工作以来,从西部阿里到羌塘那曲,从藏南边境到毗邻城郊,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力争不落下一家古籍收藏单位的一函古籍的普查登记。
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全区各市地约1160多家(包括102个私人)收藏单位及个人的古籍普查登记任务,普查总量达1.8万余函(十万余册)、制作版本书影9万多幅,基本完成了全区面上古籍普查任务。4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已完成自治区档案馆的古籍普查任务,启动了罗布林卡、布达拉宫的普查登记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专家完成罗布林卡古籍普查登记1720函,完成布达拉宫古籍普查登记2530函。今年,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正积极推进拉萨市哲蚌寺和日喀则市萨迦寺、白居寺等古籍藏量较大单位的普查工作。
自2007年《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开展以来,第一至六批申报工作中,全区已有305函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另外,西藏博物馆、布达拉宫管理处、西藏档案局(馆)、罗布林卡管理处4家古籍收藏单位成功进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修复】
破损古籍数量惊人
目前正在有序修复中
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在普查过程中发现众多古籍收藏单位的古籍文献由于存藏条件或历史原因导致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随着普查的深入,破损古籍的数量更是愈发惊人。”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2015年自治区古籍修复中心成立以来,在国家图书馆和云南省图书馆等专业修复中心接受培训实践的修复人员积极投入到藏文古籍修复工作中,相继完成了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芒热寺破损古籍的修复任务,修复古籍文献共248叶,拍摄建档496幅图片,并把这部分完成修复的古籍文献同目录按正规程序移交给寺庙。完成了对山南市隆子县加玉乡强庆村白嘎寺的237函、3万多叶的珍贵古籍文献的整理、建档和拍摄书影等工作。同时启动了7000多叶破损古籍的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4420叶破损古籍的修复,为进一步做好传统古籍文献的再利用和原生性保护给予了有力保障。
【数字化】
实现藏文古籍数字化
解决了“保护与利用”矛盾
古籍数字化是古籍再生性保护的趋势,也是改变当前藏文古籍“重藏轻用”现象的有效举措。在着力做好全区古籍普查、保护的同时,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着眼未来,于2019年正式启动了西藏自治区图书馆“馆藏珍贵古籍文献数字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167函(24126叶、5.94TB)标准规范的藏文古籍全文数据库,并在自治区图书馆网站发布。2021年开展了第二批馆藏古籍数字化建设项目,已完成233函(15000余叶)古籍文献的扫描、识别、审校、数字加工工作。
自治区图书馆“馆藏珍贵古籍数字化项目”首次实现了西藏藏文古籍文献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极好地解决了“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在国内藏文古籍数字化进程中率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自全面开展古籍普查工作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入了1189.72万元古籍普查经费(其中,国家下拨317.02万元,自治区投入822.7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古籍的普查、修复、人才队伍建设、普查成果出版、古籍数字化、收藏单位条件改善、民间珍贵古籍征购等方面,为顺利开展全区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鉴于在古籍普查、保护工作中的优异表现,自治区图书馆(自治区古籍保护中心)荣获“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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