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杀濒危野生动物 西藏4人被依法逮捕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事关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总有一些人为满足一己私欲,顶风作案。
自“昆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日喀则市江孜县公安局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日,江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猎、杀害国家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非法捕猎人员4人、非法收购人员3人,缴获麝香3个、麝尾1个、捕兽夹4个。
2023年3月13日,江孜县公安局日朗乡派出所民警向江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提供一条线索称:“辖区村民尼某、米某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得到线索后,江孜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邀请江孜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经过严密部署, 江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赶赴日朗乡开展抓捕行动,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尼某、米某交代:自2020年至2023年期间伙同拉某、次某分别在日喀则市江孜县日朗乡、山南市贡嘎县、扎囊县等地放置捕兽夹,非法捕杀国家珍贵动物麝鹿6只、割取麝香5个,并将所得麝香以不同价格出售的犯罪事实。
目前,江孜县公安局依法对尼某等4名捕猎人员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执行逮捕,3名非法收购人员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另案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严禁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若发现非法捕杀、买卖、贩运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关线索,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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