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新闻 > 西藏新闻

西藏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办理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3-08-08 09:00:00来源: 西藏商报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是住房保障的两种不同形式,对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来说,在没有分配到公租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来解决住房难题。那么西藏申请租赁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申请时又需要注意什么呢?

  补贴金额为15元/㎡·月

  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发放货币补贴,资助其租赁市场住房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申请对象包括西藏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公租房”APP线上申请,也可通过当地街道办事处、西藏政务服务网、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或咨询当地住建局等渠道申请。

  在补贴标准方面,补贴面积为1人补20㎡、2人补40㎡、3人及以上家庭补60㎡,补贴金额为15元/㎡·月。需要注意的是,当地居民户口低收入家庭发放比例为100%,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70%。以拉萨市为例,按规定拉萨市户籍低收入家庭每月租赁补贴最多领取金额为1人300元、2人600元、3人及以上家庭900元;其他保障对象每月租赁补贴最多领取金额为1人210元、2人420元、3人及以上家庭630元。

  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15㎡

  在申请条件方面,当地户口居民,要求家庭收入不超过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 30%。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或在当地城镇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同时,主申请人具有当地居民户口并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居民户口3年以上,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此外,对于申请的单身居民,还应满足年满35周岁或年满18周岁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优抚对象、烈属、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等。申请人在当地城镇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对于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中包括非当地户口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时要持有工作地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收入不超过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申请人要在西藏城镇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当地城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同时,申请人及配偶在当地城镇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且在当地城镇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实物配租、租赁补贴不同时享受

  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时要注意,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是住房保障的两种不同形式,同一时期内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已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在保家庭不再增领租赁补贴。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和伤病残退休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城镇残疾人家庭、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按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环卫工人家庭、公交司机家庭、城市困难职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家政服务人员家庭、快递人员家庭等按规定予以重点保障。

  记者了解到,2023年,西藏各级住建部门持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目前已发放租赁补贴6211户、9580人、1522.23万元,发放率110%,有效解决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下一步,西藏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保障户的困难,不断加强优质服务,促进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全力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编:李雅妮)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