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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12-24 09:42:00来源: 西藏日报

  22日,记者从昌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近年来,昌都市在实施《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和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了大幅提升,但也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较为系统的地方性法规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

  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由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组成。作为昌都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长效化新阶段。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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