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实施一年来成效显著
近日,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西藏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王涛介绍《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实施一年来全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据介绍,作为全区消防安全领域的地方性、综合性、指导性法规,新《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高度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保持了全区连续21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良好形势。
一年来,全区消防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各地各部门加快新《条例》配套法规制度建设,修订《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4部;制定《西藏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15份,起草制定包括国内首个专门针对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文本《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规范》在内的地方标准3部。
一年来,全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其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上级督办核查、举报投诉核查、事故调查等事项外,消防部门的监督执法一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同时,通过建立消防安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让社会单位更加自觉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年来,全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得到多维构建。自治区本级、7市(地)、74个县(区、市)三级政府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拓展“大安全、大消防”职能,调整充实成员单位46家。探索建立了符合西藏特色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体系框架,在全区536个乡镇街道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所,成立专兼职消防队255个。同时推动文物、教育、医疗、商务等11大类行业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单位,以点带面建立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年来,全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区新设2个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消防联络保障中心和7个消防救援服务中心,建立地震、高层等9个类型65支专业队伍,推进作战协作区、特勤站、搜救犬基地和“一中心、六基地”建设。同时科学划分藏中、藏东、藏西三个联调联勤联战协作区,确立了总队10个领域15名专家和全区164名行业领军人才组成的灭火救援专家组。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西藏林芝森林消防为一线护林员集中“充电”
“是不是风会把火吹得越来越大,这怎么能灭火呢?”一位参训人员提出了疑问。这是近日西藏林芝森林消防组织消防救援队员前往乡镇开展护林员培训的缩影。[详细] -
西藏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连续21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发布会通报,该条例实施一年来,西藏自治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保持了连续21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良好形势。 [详细] -
跨火栏、穿火廊 西藏察隅森林消防进行火场心理行为训练
为锤炼消防员在灭火作战中过硬的心理素质,提升实战能力,近日,西藏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察隅县中队组织队员进行“实战化”火场心理行为训练。[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