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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烦“薪”事,确保农民工安“薪”过节

发布时间:2024-01-25 10:17:00来源: 西藏商报

  为了让广大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西藏劳动监察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根治欠薪总目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分类施策、及时掌握欠薪隐患,提前介入、提前谋划,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确保农民工安“薪”过节。2023年,西藏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8件,推送公布拖欠工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52起,持续保持对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社会氛围。

  快速追回工资

  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忡忡

  1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获悉,2023年10月24日上午,在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接待服务大厅,杨某等7名农民工投诉称某部队项目拖欠7人工资共8万多元。经查,该项目由中铁二十三局承建,西藏鸣煌实业有限公司承包劳务,杨某等人从事安装暖气工作,工程基本结束,核算杨某等人工资82914元,但承包单位以项目工程款未拨付为由拖欠工资。

  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局长戚志刚介绍,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条块结合的要求,立即启动自治区、拉萨市和堆龙德庆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处理机制,办案人员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快速固定证据,依法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整改责令书》,责令建设方、总承包方和劳务承包方按时足额支付杨某等人所欠工资。

  随后,承包企业依法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兑现杨某等7人工资82914元。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农民工的小事当作大事来抓,将解决农民工的忧“薪”事当作自己的使命来抓,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忡忡。

  检查用人单位787家

  解决举报投诉案件844件

  “马上要过年了,大家都期待着能带着一年的血汗钱回家和家人团聚。正因如此,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他们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不仅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更关乎万千家庭冷暖。”戚志刚说,“作为劳动监察部门,我们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严惩恶意欠薪,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记者了解到,2023年,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契机,抽调七市(地)骨干力量组建治欠专班,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烦“薪”事,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安“薪”回家过年。截至目前,开展各类执法专项检查351次,检查用人单位787家,对部分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下达责令整改执法文书267份。

  戚志刚介绍,岁末年初是工资支付高峰期,也是发生欠薪隐患的高峰期。据统计,2023年以来,西藏集中解决举报投诉案件844件,为2508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024.54万元。

  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监管平台

  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6.85亿元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将西藏根治欠薪长效治理体系作为典型经验做法予以全国通报表扬。戚志刚表示:“多年来,虽然西藏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并未完全根治,还需加大整治力度。”

  为实现欠薪“根治”的目标,西藏极力为根治欠薪建章立制、保驾护航。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人社厅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未落实资金来源即开工建设、总承包单位垫资施工等问题,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坚决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者从严处罚。

  2023年,西藏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8件,推送公布拖欠工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52起,持续保持对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社会氛围。

  戚志刚介绍,西藏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考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维权告示牌、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17297个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监管平台,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16532个,实名制人数130.39万人次,银行代发工资249亿元,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4亿元,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6.85亿元,为根治欠薪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证据

  发生欠薪时及时投诉举报

  2023年,本报新闻热线经常接到求助媒体讨薪的电话,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缺少法律意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口头承诺。此类求助因为缺乏劳动合同等证据,很难讨薪成功。

  戚志刚介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按月足额支付,有效预防年底讨薪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关系主体是明确的,即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个人承包项目属于劳务关系,不能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混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此外,在开工前应当严格落实劳动合同签订,发生欠薪时就有了有效证据。

  戚志刚介绍,发生欠薪时应当及时向属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方式:自治区人社厅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自治区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0891-6842285;全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不打烊,确保劳动者“投诉有门、受理有人、问必有答、诉必有查”,打通维权“最先一公里”。

(责编: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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