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成就斐然
正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5届会议期间,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现代化发展中的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以中国西藏和新疆为例”主题边会3月14日在日内瓦召开,“少数民族权利保障:中国西藏和新疆实践”讲座3月18日在日内瓦举行。来自多所高校、研究机构的中国专家学者在两场活动上结合中国新疆和西藏的实际情况,介绍了中国在现代化发展中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实践,并和参会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代表、各国国际法专家等进行互动交流。
活动现场还举办了“中国少数民族的现代化生活”图片展,生动展现了中国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共同推进现代化的丰富实践。
在人类社会不断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教育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实现现代化的关键因素,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尤其是在信息化蓬勃发展的今天,保障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不仅关乎个体的成长与发展,更关系着中国乃至世界的现代化发展进程。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实现,不仅有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国家竞争力、推动世界和谐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主持主题边会的中国人权研究会副秘书长王琰文表示,中国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人权,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重视教育、保障教育,并通过教育摆脱贫困,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中国有56个民族,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权不受外来影响和干扰,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现代化发展,提升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议程。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梁俊艳每年都会在西藏各地进行田野调研,她分享了调研中了解到的藏族学子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具体案例。“旧西藏占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几乎全是文盲,没有受教育权。西藏和平解放以来,人民受教育权得到切实保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西藏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升至1.1万人。”她表示,西藏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仅提高了当地各族人民的文化素质,也为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中国积极制定并完善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大教育资金投入,通过特殊照顾政策,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贾春阳表示,截至2022年,西藏有各级各类学校3409所,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73%,在保护西藏文化传统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在保障西藏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吐尔孙·艾拜指出,新疆地区投入大量资金为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孩子提供学校住宿、饮食等帮助,千千万万的新疆学生通过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接受高等教育,充分保障了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成长于新疆西北部边疆小城的西北政法大学对外传播与文化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乔巴生指出,当前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这将更好地保障新疆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在中国,现代教育既保障了少数民族维护自身特征和尊严的权利,也保障了少数民族参与社会和国家建设的机会和渠道。“不仅保障了各族学子的学习条件,也保障了他们的人身安全,还免去了家长在经济和学生健康安全方面的后顾之忧。”乔巴生说。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周露露表示,少数民族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也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体现,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西藏和新疆的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事业均取得显著成果。西藏残疾人的教育资源涵盖了融合教育、送教上门服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辅助器具和无障碍设施以及政策和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新疆残疾人教育强调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和需求,教育模式多样化,还积极推动融合教育的师资配备以及教材修订,以满足残疾学生的学习需求。西藏近5年来推动残疾人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97%以上;截至2022年底,新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5%。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院副教授黎娟表示,多年来,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民族教育,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格局性变化。第一,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法治化保障不断加强,中国为维护少数民族平等受教育权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并将少数民族的教育发展权确立为民族教育立法保护的一项核心权利。第二,中国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保障和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受教育权的关键政策和措施,包括均衡分配教育资源、实施特殊教育政策及不断提升教育质量。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表示,在中国的教育现代化过程中,教育信息化是保障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必由之路,要求我们重视新兴科技对教育的促进和赋能作用。中国的教育信息化不仅在制度层面保障了每位公民享有公平优质的受教育权,在实践层面更积极推进新疆、西藏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可以预见,教育数字化将成为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障的更强推动力。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少数民族群众受教育权的充分保障与实现,得益于中国坚持走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坚持各民族、各族群平等共享人权,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平衡推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人权保障工作。未来,中国仍将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权,积极探索现代化发展道路,进一步保障和提升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实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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