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拉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就拉萨市促经济惠民生助企业8条政策(以下简称《8条政策》)进行政策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今年以来,拉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文化兴市、产业强市、依法治市、稳定安市”,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平稳运行。为有效促进民生改善、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政企联动推进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拉萨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8条政策》。
《8条政策》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执行,以推动三次产业增长为着眼点,从生产端、需求端双向发力,围绕“推动农业健康发展、促进工业稳产增产、发放商品消费券、有效改善住房需求、着力扩大汽车消费、挖掘家居消费潜力、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方面制定8条23项补贴政策。
新闻发布会上,拉萨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主任江晓乐对拉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第22项补贴内容“对新增入库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利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进行解读。她说,为提升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实效性,拉萨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拉萨市新增入库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及贷款利息补贴实施细则》,于6月14日在“拉萨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公布。在政策实施期内,按照月度或年度方式成功入库的服务业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奖励补贴,新入库并成功办理生产经营性贷款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在2024年产生的贷款利息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申请利息补贴。
下一步,拉萨市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各项补贴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加码助力,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全市经济发展达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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