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要求,林芝市把离任交接改革纳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全区率先出台《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暂行办法》,划清交接权责边界,推动领导干部“阳光交接”。
聚焦关键人,划清主体边界。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将县(区、市)、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市属国有企业正职等纳入离任交接范围,明确接任正职未到位的,由主持工作副职做好临时交接。因提拔、调任、转任、退休、免职、辞职、撤职及其他原因离任的,就任职期内有关事项向接任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强化离任、接任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聚焦关键事,划清内容边界。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完整原则,对交接内容进行细致划分,区分县区、市直单位、国有企业等不同领域,差异化设置交接清单,重点交接未完成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未整改完成问题、重大风险隐患等4项内容,让离任者交得清楚、接任者接得明白,避免“新官不理旧账、权责纠缠不清”等问题。
聚焦关键点,划清程序边界。坚持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当面交清原则,公开透明交接。规定在干部任免职宣布后,由离任干部对照交接内容,全面梳理交接事项,填写《林芝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表》,“清单式”逐条列出交接事项,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报林芝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划分交接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离任干部对移交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交接失实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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