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为实现这一目标,《决定》提出了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彰显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一、西藏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就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和政策,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升了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推动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迈向良法善治,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西藏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生态文明高地加快建设。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树立长远观、整体观,立足世界大生态、全国大环境,坚持保护与发展协同推进,努力把西藏建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发展试验地、自然保护样板地、生态富民先行地。西藏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积极推动羌塘、珠穆朗玛峰、冈仁波齐等典型区域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先后修订《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制定《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的决定》《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坚持用法治力量守护青藏高原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目前,西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河湖林草保护责任到人。
经过不懈努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促进了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的稳定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提升了人民福祉。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林地、草地、湿地、水域等生态功能较强的地类增加到108.11万平方公里。高原生物多样性逐渐提升。根据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藏羚羊种群数量由1990年代的7万余只增长到30余万只,野牦牛种群数量由20世纪不足1万头增长到2万余头,黑颈鹤数量由20世纪不足3000只增长到1万余只。人居环境状况持续改善。2022年,拉萨南北山绿化首年完成营造林14万亩,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位列第一,林芝市、昌都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00%。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标准。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西藏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此外,美丽西藏建设释放生态红利,西藏的生态保护机制持续发力。建立覆盖森林、湿地、草原、水生态等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西藏的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日益坚实,2021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2.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7.14%,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以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0.75万平方千米、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中国科学院研究团队的成果表明,青藏高原整体上已经实现了碳中和,并每年提供超过6500万吨CO2的碳汇盈余,可为我国整体实现碳中和作出有力贡献。
二、西藏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西藏地区生态系统十分脆弱,抗干扰能力低,自我更新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坏,在很长时间内难以恢复。多年来,西藏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协调发展,在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同时,使生态环境也得到保护。据最新监测结果,西藏目前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基本没有受到污染,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浓度介于每立方米193-268之间。全区没有发生过大的环境污染事故,主要江河湖泊大多仍处于原生状态。
农牧业生产与生态建设同步进行。西藏农业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粮食产出水平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为此,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把改善农业的生态水平作为农业生产和开发积极追求的目标,西藏注重通过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来努力提高粮食产量。政府帮助农民改变千百年来传统的撂荒式休耕等不利于保持水土的耕种习惯,实行粮草轮作等手段,提高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涵养能力。国家投入巨资在西藏先后建设了一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始终注重土地开发与改善生态相结合,做到土地面积的扩大与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步进行。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资12亿元建设的“一江两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都把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有关部门对“一江两河”地区农业综合开发10年来的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结果显示,由于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的有机结合,使开发区内的土地利用类型、利用率和人工植被面积显著提高,土地沙化、土壤侵蚀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普遍提高1-3个等级。农业综合开发,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工业项目与污染治理同步进行。西藏的工业是和平解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为了尽量减少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工业发展始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发展工业的同时,努力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绝不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和填补空白而盲目上马工业项目。为了有效防治污染,政府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因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及技术改造进行工业污染治理。二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严格整顿。
人居环境与综合治理同步进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一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后才能立项的政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指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80%以上。西藏的罗布莎、香卡山铬铁矿产资源开发项目,都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作为资源开采的重点工作加以落实。举世瞩目的西藏羊卓雍湖水电站,从项目的确定、设计到施工建设,均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该电站自运行以来,没有因发电而造成湖水水位的下降,影响羊卓雍湖的自然生态环境。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历来是西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保证大气环境质量,西藏在城镇中积极推广使用无污染能源,逐步淘汰柴草、牛粪、燃煤、燃油等居民生活燃料,大力提高民用燃料气化率。
特色产业与生态保护同步推进。发展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特色产业,一直是西藏加快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政策。西藏具有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6年作出《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把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旅游业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2001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68.6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5亿元人民币,创汇4638万美元;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6506人,间接从业人员超过3万人。旅游业在西藏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趋提高。与此同时,对旅游业这类污染小的行业,西藏也十分重视其发展中带来的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问题。对旅游景区(点)产生的垃圾,旅游和环保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通过收集、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生态环境。就连条件极其恶劣的珠穆朗玛峰登山大本营,都专门修建了垃圾箱,收集登山者和旅游者带来的生活垃圾,定期由专人清运和处理。
三、西藏不断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是巩固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屏障的内在要求,是确保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快推动西藏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促进西藏高质量发展。二是重视生态安全保护,提升西藏生态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强化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西藏碳达峰碳中和,提升西藏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以“双碳”为目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四是加强西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国际经验交流,让世界看见西藏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成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是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推进西藏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有力措施,明确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理论认识和实践选择为建设美丽西藏明确了工作路径,使西藏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加全面,更加充分,更加平衡。
综上所述,西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转化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强大力量,推动西藏生态文明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前进。
本文系西藏文化传承协同创新中心课题(项目号:XT-WT202415)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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