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民委获悉,今年以来,西藏紧紧围绕“四大工程”“六项行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和战略性任务,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为载体和抓手,砥砺奋进、勇毅前行、真抓实干,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方案,编发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读本1万册。上半年,全区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600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150多万人次;通过“报、网、端、微、屏”全媒体传播渠道,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举办系列民族团结相关活动,组织拍摄民族团结进步系列微视频、动漫、宣传片等27条;通过在中小学推广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在宗教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举办集中培训、开办夜校等方式,不断巩固拓展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果。
全面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与实践研究。统筹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西藏卷》史料汇编工作,目前已完成280万字的有效史料收集整理和数据录入;完成《西藏民族志2000年至2020年》编目大纲,并开展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西藏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整理与研究》《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多维路径研究》等6个课题项目研究;大力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中华文化精品创作传播等建设工程,74个县(区、市)均建有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广场(长廊)。
全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让青少年深切感受到伟大祖国的繁荣强盛,坚定他们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深入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有力有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积极打造有利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文旅融合产品,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有形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修订印发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模范测评指标体系,与时俱进推进创建工作转型升级;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模)范单位创建、申报工作,达孜区等8个县(区、市)和南木林县茶尔乡等9家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认真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向国家民委推荐了西藏15个模范集体和16名模范个人;加强民族工作干部培训,落实创建工作月调度制度,收集整理成员单位130多项重点任务推进表,并跟进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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