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 > 时政要闻

两部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09-15 11:01:00来源: 新华社微博

  记者1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双减”改革任务落实。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要求不得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触碰“歧视、侮辱学生,存在虐待、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人行为”等11类行为“红线”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进行管理。(记者余俊杰)

(责编: 王东)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