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条中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修改,彰显了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统一性,为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2018年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正案。现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以来,已经进行了四次修改,此次修改是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就在刚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这是自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今天,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这样的画面:当选国家主席手按宪法郑重宣誓,承诺要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是为了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宪法既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又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习总书记,始终不渝、一以贯之地强调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实现人民热切期盼的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面对宪法宣誓,显然极具以上率下的示范意义。
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源源不断的强大能量。
我国宪法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明确了党的领导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选择、中国人民的政治选择和中华民族的必然选择,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逐渐发展出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宪法理论和制度,中国宪法学也由此获得长足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习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深刻理解宪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宪法实施特点,综合运用各种方法路径,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
将“生态文明”写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新时代背景下对社会经济发展路径转变、优化升级的深刻理解。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