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现行宪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刻理解修改宪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一、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现行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认了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有力坚持了党的领导。现行宪法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充分体现了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了人民根本利益,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现行宪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包括劳动者、建设者和爱国者在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香港和澳门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通过宪法的规定和具体实施,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国家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宪法在国家统一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行宪法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现行宪法是在改革开放背景下出台的,公布施行后,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作了四次修改,把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及时反映到宪法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使用权的依法转让以及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和补偿等作了补充规定,等等。正是因为现行宪法四次与时俱进的修改,使其很好地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坚持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必由之路。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更好为新时代伟业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必须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宪法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党和国家事业这些重要发展变化,都需要现行宪法发扬与时俱进的品格,通过宪法修改的方式,把党的政策和人民的意愿及时转化为宪法规定,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通过宪法修改及时确认和巩固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活动准则和共同遵循。不断充实宪法的重大制度规定,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义重大。这次宪法修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第一次宪法修改。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宪法修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充分反映和回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通过宪法修改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
在党的领导下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宪法修改。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历次宪法修改实践,已经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宪法规律且行之有效的原则和程序。一是坚持党对宪法修改的领导。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宪法修改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严格依照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进行。只有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才能确保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宪法修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必须严格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使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三是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在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实现与时俱进的发展,是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在这次宪法修改中,贯彻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对各方面普遍要求修改、实践证明成熟、具有广泛共识、需要在宪法上予以体现和规范、非改不可的,进行必要的、适当的修改;对不成熟、有争议、有待进一步研究的,不作修改;对可改可不改、可以通过有关法律或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原则上不改。
三、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落到实处。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宪法自信自觉。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宪法只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宪法宣传教育是宪法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学习宣传宪法法律与履职尽责有机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讲好宪法故事,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
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和水平。“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体制机制,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新时代的新矛盾、新目标、新部署,通过修改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扩大并保证人民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使人民群众成为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实施宪法的重要力量。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人心、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