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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内战》简介

发布时间:2018-05-03 10:06:00 宣讲家网

《法兰西内战——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宣言》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文献。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全面总结了巴黎公社的战斗历程和历史经验,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国家、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他根据巴黎公社的经验指出,“现代工业的进步促使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对立更为发展、扩大和深化。与此同步,国家政权在性质上也越来越变成了资本借以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变成了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变成了阶级专制的机器”;因此,“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工人阶级必须把“窃据社会主人地位而不是为社会做公仆的政府权力打碎”,“用他们自己的政府机器去代替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政府机器”;巴黎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马克思充分肯定巴黎公社作为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公社代表和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由人民直接行使权力;公社的权力机构和人民代表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可随时撤换;武装力量按民主原则组织;司法机关的官吏由选举出来的法官取代;所有公职人员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等等。马克思精辟地阐明了无产阶级革命的社会改造任务及其长期性和复杂性。他指出:“公社是想要消灭那种将多数人的劳动变为少数人的财富的阶级所有制。它是想要剥夺剥夺者。它是想要把现在主要用做奴役和剥削劳动的手段的生产资料,即土地和资本完全变成自由的和联合的劳动的工具,从而使个人所有制成为现实。”工人阶级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还论述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同盟军问题,强调工人阶级与劳动农民及其他非无产阶级群众的联盟,是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和建设没有剥削的新社会制度的重要条件。

巴黎公社一宣布成立,马克思就开始搜集和研究关于公社活动的各种材料,并建议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发表一篇告全体会员的宣言。受总委员会的委托,马克思于1871年4月18日后着手起草这一宣言,一直持续到5月底。他先写了《法兰西内战》初稿和二稿,从5月6日起开始定稿。1871年5月30日,即巴黎最后一个街垒陷落两天后,总委员会一致批准了马克思宣读的《法兰西内战》的定稿文本。随后,马克思又对这一宣言的第四部分的某些段落作了补充和加工。

《法兰西内战》是用英文写的,最初于1871年6月13日前后在伦敦印成小册子,同年又出了第二版和第三版。在第二版中改动了几处正文,增加了《附录》的第二部分。

1871-1872年,《法兰西内战》先后被译成德文、法文、俄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荷兰文、佛拉芒文、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文、丹麦文和波兰文,在欧洲各国和美国的期刊上发表,同时还出版了单行本。1872年在布鲁塞尔出版了根据英文第三版翻译的法文版,马克思校订了译文,作了大量修改,并重新翻译了某些段落。

这部著作1871年由恩格斯译成德文出版。1876年,为了纪念巴黎公社五周年,再版了《法兰西内战》的德文本。1891年,柏林《前进报》出版社为纪念巴黎公社20周年出版了《法兰西内战》德文第三版(纪念版),恩格斯重新校订了译文,并为该版写了导言。恩格斯把马克思写的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关于普法战争的两篇宣言一并收入这一版。此后在《法兰西内战》的各种文字的单行本中,均收有这两篇宣言。

恩格斯在为1891年《法兰西内战》德文第三版写的导言中阐明了马克思在书中对巴黎公社经验所作的总结的重大理论意义;进一步论述了巴黎公社的历史作用和失败原因,分析了布朗基派和蒲鲁东派对公社的影响;高度评价了公社公职人员由普选产生并可随时撤换、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工资这两项措施,认为这是“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可靠办法;阐明了巴黎公社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法兰西内战》的第一个中译本由吴黎平、刘云(张闻天)翻译,1938年延安解放社出版。

(责编: 陈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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