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在拉萨举行。这是该《条例》自2020年出台以来首次修订,为西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那么,《条例》为什么要修订?修订了哪些内容?让我们“八问”《条例》,深入了解它的“前世今生”。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指什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1953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召开第一次民族团结模范代表会议,决定把每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宣传月。此后,各省(市、自治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正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立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政策。
2.西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程如何?
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于1990年,2020年1月,自治区人大出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2021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重大工作部署。经过4年多工作实践,创建模范区成为全区各族群众的普遍共识。截至2024年10月,7个地(市)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提前两年完成创建目标;30个县(区、市)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市),54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家单位被命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营造了浓厚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
3.为什么修订《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战略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会议、重要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实践创新达到了新高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入新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重要论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法治化轨道,总结西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验做法,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到哪里、民族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对《条例》进行修订十分必要。
4.《条例》修订过程是怎么样的?
2024年3月,西藏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就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修订《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修订《条例》作为2024年重点立法项目,成立了《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在修订《条例》时,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召开专家座谈会论证会、立法协商座谈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征求区有关部门及7地(市)意见建议,在西藏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等。修订草案一审后,专门赴北京征求全国人大民委、常委会法工委,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等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修订的草案报请区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原则同意后,于2025年1月15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1日施行。
5.新修订的内容集中在哪些方面?
新修订《条例》共7章5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社会协同、宣传教育、保障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修订重点体现在第一、二、三、四章,第一章明确了模范区创建工作的目的和依据、工作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实践路径等;第二、三章规定了模范区创建要着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8个方面”重点任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高校、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窗口服务单位、新闻媒体、村和社区、家庭等的职责;第四章明确了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举措。
6.新修订《条例》有哪些特点?
新修订《条例》着重体现了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二是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修订条例的“纲”和“魂”。三是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第十一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西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四是体现民族工作在西藏工作全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准确把握新时代西藏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的重要指示精神。
7.新修订《条例》有什么重大意义?
新修订《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具体行动,是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质量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必然要求,对推进“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崇高事业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8.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
为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西藏将从3个方面入手推进: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各级宣传、司法、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级讲师团、宣讲员、民族工作干部等的作用,不断扩大学习宣传《条例》的覆盖面,为《条例》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专项督查、调研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条例》落到实处。(中国西藏网 记者/赵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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