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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发布时间:2022-04-06 16:12:00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建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

  “一带一路”倡议是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实践平台,自2013年提出以来,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理念不断深化,生态文明领域合作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

  2021年以来,习近平主席在国内、国际的重大会议中强调“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时,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合作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合作理念,致力于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合作目标”,“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 。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共建:积极倡导绿色生态理念

  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题为《坚定信心 共克时艰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的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向国际社会宣示我们共建高质量“一带一路”的决心,把绿色“一带一路”的建设落到实处,获得全球高度好评,成为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领域2021年最重要的全球行动承诺之一。

  为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我国还采取了系列行动:

  一方面,发起绿色行动倡议,强化共建“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理念。

  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了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与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与100多个来自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伙伴共同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将建设绿色丝绸之路作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路径。在2016年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期间,首次把绿色金融议题引入二十国集团议程。2021年6月,与“一带一路”沿线28个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更多环境友好型项目。

  另一方面,出台政策文件,落实共建“一带一路”的绿色责任。

  2015 年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7 年发布《“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了“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减轻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同时,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也强化推动绿色生产和运营、建设绿色基础设施,鼓励和引导走出去企业增强绿色发展意识。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并对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进行了专章描述。同时,在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也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一带一路”科技创新等方面对“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进行了专项部署。

  2021年10月28日,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正式提交的《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中,明确表示,中国将深入推动“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丝绸之路”。

  共享: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惠益共建国家

  我国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内容,通过为沿线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支持,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速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低碳转型。“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了区域一体化,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据世界银行(2019)预计,“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交通走廊能够提高贸易路线的速度和效率,连接交通不便的地区,并通过促进商品、服务和人员之间的流动扩大市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帮助下,沿线国家的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或将分别增长 9.7%和 7.6%,从而给“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带来高达3.4%的实际收入增长,并带动全球收入增长2.9%。

  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强化了生态环保合作。建设了“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吸纳100多个国家生物多样性相关数据,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加强环保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培训、项目合作等形式,为有关国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帮助。共建“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在共建国家的落地。

  展望: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发展

  当前,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主流。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提出了碳中和的目标。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为国际社会实现《巴黎协定》的温控目标注入了信心。“一带一路”倡议作为践行我国绿色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国际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方面有巨大的需求,面临着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压力。作为绿色发展的倡导者,为避免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重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可将我国在环境治理中的先进经验推广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比如,全球最大规模碳市场的运行经验、中国空气污染的治理经验等。在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可以将这些经验推广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这些国家的环境治理提供可供参考借鉴的经验。

  其次,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贸合作,在“一带一路”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中遵循国际通行或中国更高的环境标准,形成生态环保与经贸合作相辅相成的良好绿色发展格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节能减排合作,探讨通过“一带一路”碳市场的链接、加强减排等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将环境保护、生态治理有机融入现代金融体系。

  最后,加大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宣传力度。“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我国深入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窗口,为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美国、欧盟分别主导提出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倡议,我国在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加大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宣传力度,在投资贸易中强化生态文明理念,讲好“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国际故事。

  本文为作者在2021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上的发言。

(责编: 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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