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场景,塑造数字文化产业新赛道
作者:齐骥(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数字化文化新体验。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是在全息呈现、数字孪生、多语言交互、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迅速发展并广泛应用的背景下,契合新时期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多元化、互动型、沉浸式体验消费的空间和载体,不但能够满足年轻群体对个性化、多样化的体验性消费的需求,而且能够解决老龄群体、残障群体传统文化消费受到身体条件、装备设施条件等制约的问题,可以全方位地创造新的文化体验。
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场景,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兴起。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深入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有力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成为与新兴技术、生物、高端制造和绿色低碳产业并列的五大新兴支柱;2017年,原文化部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国家层面首个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性、指导性政策文件,也是首个明确提出数字文化产业概念的政策文件;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又出台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文化产业从顶层设计到产业创新,从国家治理到区域探索,一直在不断探索文化数字化和数字文化化的进程。《意见》的出台,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带入快车道,也推动了数字化文化消费场景营造的进程。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应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要利用数字科技加快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还要推动文化产业和平台经济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通过发展云演出、云直播、云录制、云展览、云综艺等新业态,丰富人们的文化体验形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场景,是应对数字时代人民群众消费新趋势的重要判断
2020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为7.5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为19.1%,而产业数字化的规模则达到31.7万亿元,数字技术正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渗透融合。在文化产业领域,数字化也不断通过赋能传统文化业态,创造新的消费体验形态。比如,不久前故宫就推出了朱棣建造紫禁城VR沉浸式体验项目。借助数字技术,游客可以突破时空限制,选择虚拟角色,进入数字场景,在鲜活的历史时空中漫游,亲历古代故宫,触摸历史建筑,感受宫廷生活。而此前一度名声大噪的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的动态版《清明上河图》,也是采用数字科技丰富文化体验的代表作。通过数字化场景,北宋东京风物和社会风情被逼真地复原,游客可以沉浸式地体验到熙熙攘攘的街市,可以穿越颇具风味的市井生活,更可以感受到北宋工商业繁荣、人烟稠密、百态俱备的经济社会发展。数字文化消费场景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消费形态,不断改变和创造着新的体验方式,丰富和拓展着新的感知空间。正是数字技术在文化消费终端的广泛应用,使全息互动投影像、数字场景、云端展览、虚拟旅游等新体验、新消费成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字经济所具有的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是推动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数字文化消费的重要支撑。《意见》的出台,对引导数字时代的文化消费起到了重要的发展导向,更对引导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发展数字文化消费场景,也是契合全球疫情防控背景下消费体验需求的不二选择
《意见》指出,要“利用现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数字化文化体验,巩固和扩大中华文化数字化创新成果的展示空间”。事实上,从2016年虚拟现实(VR)产业元年,到2019年多个国家开始推广5G技术,再到2021年3月,全球第一个元宇宙概念股Roblox在纽交所上市,引燃了元宇宙概念,数字化场景已经成为驱动人类迈向虚拟世界、徜徉虚拟场景的重要载体。在旅游领域,线上化、数字化不断向更多旅游业的场景延伸,旅游大数据平台、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云旅游平台、线上数字化体验、沉浸式旅游场景等加速发展,虚拟旅游也随之快速发展,许多博物馆、旅游景区将打造虚拟数字场景作为重要方面。
例如“长安十二时辰”作为全国首个沉浸式唐风市井生活街区,以“全唐”市井文化生活体验为核心定位,营造了“全唐”概念的消费场景,使线上游览获得了全新的场景体验。此外,还有许多博物馆都开辟了数字化虚拟旅游云空间,景点画质高清、图像栩栩如生,并配有图文、视频和音频介绍,它们不断丰富着人们的精神世界,让游览全球的成本更低、时间更灵活、便捷性也更强。
虚拟博物馆游览和虚拟景区游览等方式,就是借助数字化场景的构建,实现游客的博览体验和交互沉浸。从产业发展看,数字化场景极大地解决了文化旅游的成本,也使品质化、多元化、数字化的文化消费为大众所接受。根据iResearch数据预测,到2023年5G云VR终端节约的成本规模将达到734.9亿元,数字化场景也将更多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虚拟旅游、数字消费等也将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数字化文化消费场景,还是优化互联网文化消费渠道和消费形式的有效路径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5日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296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3.0%。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加速融合,催生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崛起,诸如电商淘宝村、虚拟直播、云上带货等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服务业态也随之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乡村美食博主、乡村网红IP不断涌现,数字文化消费场景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断凸显出来。以“小屏”为载体的短视频和网络直播,因为较强的适应性和较高的灵活性,成为乡村淘宝重要的终端,数字化的消费方式,不仅承载了丰富的信息,可以与用户进行深度互动和沟通,而且可以优化特色文化产品的展示,以场景体验触发文化消费,创造交互式购物体验。
根据阿里研究院最新研究结果显示,2021年淘宝村数量突破7000大关达到7023个,较上年增加1598个,连续第四年增量保持在1000个以上。淘宝村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数字技术提供的支撑和数字场景引发的消费,更得益于文化消费渠道和消费方式的迭代创新。《意见》指出,要“为移动终端等‘小屏’量身定制个性化多样性的文化数字内容,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等新型文化消费发展。推动‘大屏’、‘小屏’跨屏互动,融合发展。”正是数字化的消费场景的构建,让偏远地区和乡村地区的居民可以消除时空隔阂,体验到泛在的文化消费。从网络消费看,2014年,中国农村网络零售额为1800亿元;到2020年,已增至1.79万亿元。全国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和物流配送中心2000多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超过13万个。快递网点已覆盖全国3万多个乡镇,覆盖率达97.6%。互联网及其所创造的消费场景,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如何发展高质量、泛在式的网络消费空间,将是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产品供给体系的重要任务。
但值得关注的是,防范因为数字鸿沟带来的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也将被提上议程。正是因为数字化思维的落后、互联网布局和数字化内容开发的不均衡,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丰富的内容资源,难以转化为数字化消费场景。因此,保护好、传承好这些文化资源,并做好数字化的内容采集、成果转化,也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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