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数字金融在支持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邱兆祥、刘永元(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今年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货币金融政策等六方面33项具体措施,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稳定经济大盘对于夯实我国经济基础,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保持宏观大局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当前,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减弱三重压力,需要更好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信息传递、风险控制和宏观调控中的政策集成效应。数字金融作为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叠加融合形成的一种高级金融形态,具有数字与金融的双重属性,能够加速资金、信息、数字等要素的自由流通与有效配置,矫正传统金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市场失灵和金融割裂问题,助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在稳定经济大盘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 数字金融在支持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
数据是数字化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金融业是数据积累最为深厚的行业,数字金融具有科技性、普惠性、政策性和靶向性等鲜明特征,能够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三农”等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加速资金流通、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等方面作用显著。
数字金融能够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活血。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决定着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和经济增长质量。传统金融“嫌贫爱富”的天然属性会对长尾客户产生金融排斥,数字金融则能够整合企业的信息流、现金流等信贷特征,进行定量的风险分析和风险定价,缓解信贷市场的市场失灵问题。一方面,数字金融利用数字技术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使得被传统金融机构排除在外的市场主体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金融服务,提升普惠金融的覆盖率,为更大范围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注入金融活血;另一方面,数字金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会加速金融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优化信贷业务流程,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人力成本、运营成本和风险成本,进而有利于增加经济产出和促进经济增长。
数字金融能够助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创新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数字金融作为生产活动的关键要素,能够促进金融、科技、产业的良性循环发展。从微观层面看,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投资规模大、不确定性强、沉淀成本高等特征,与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匹配度不高,金融机构可以利用数字科技手段破除“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并为实体企业的基础研究、科技研发等活动提供相匹配的融资支持。从中观层面看,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需要金融机构提供长期大额低息的资金支持。数字金融能够整合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等上下游数据,打造资金和信息闭环,激发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融合发展的耦合效应。从宏观层面看,数字金融能够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推动数字、科技、创新、资金等要素向生产效率高的科技产业聚集,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创新驱动发展。
数字金融可以促进资金均衡配置,为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区域间、城乡间的金融资源配置存在异质性差异,金融资源的不平衡分布会加速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数字金融能够弥合区域间、群体间的“数字鸿沟”,促进资金的公平分配和经济的包容性增长。一方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算法等数字科技会改革优化金融机构的信贷偏好,增强信息的溢出效应,降低金融机构的服务准入门槛,这有利于缓解小微企业、个体户、居民等面临的融资约束;另一方面,移动互联支付等数字金融能够基于真实有效信息进行跨主体、跨区域、跨时期的资金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将东部地区富裕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中西部地区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中去,减少区域间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差距,从而有助于构建全国统一的金融大市场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 数字金融支持经济增长需把握好三个关系
当前,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已经取得长足进步,但数字金融在支持经济增长中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未来需要着重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一是把握好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数字金融是数字驱动与科技驱动的一种特殊金融业态,技术是核心,而金融是本质。数字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既要顺应数字技术发展规律,更要遵守经济和金融运行规律。一方面,数字金融作为金融中介工具,必须发挥好配置资源、分散风险、清算支付等金融基本功能,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第一要务,不能靠技术信息的垄断来进行金融套利,更不能造成金融“脱实向虚”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善于通过数字赋能来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供给,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长尾效应和规模效应,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配性。
二是把握好数字金融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数字金融打破了传统的金融业态,推动技术创新、金融创新与数字创新的融合发展,但也可能引发监管真空、监管套利等问题。一方面,数据具有易复制、易篡改等特点,一些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会利用平台效应和数据优势,突破行业、地域经营的限制,变相从事借贷、资管、征信、助贷等金融服务,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知识图谱、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运用也会丰富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促进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使得金融监管更有效率和更加具有针对性,为经济增长提供稳定、可持续的金融监管环境。
三是把握好数字金融与宏观调控的关系。4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扎实稳住经济。要充分发挥数字金融在财政、货币、产业政策等宏观调控中的特殊作用。一方面,数字金融具有可追溯性等技术属性,监管部门能够掌握货币流通节点、流通线路、周转速度等信息,这有利于政府部门从微观角度把握宏观经济动向和调控经济预期;另一方面,数字金融能够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释放内需,形成经济增长效应,便捷的数字金融产品能够刺激消费,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而有助于稳定经济。
3 促进数字金融发展的着重点
数字金融是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方向,为进一步激发数字金融的经济增长效应,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构建和完善数字金融的生态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发展数字金融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双轮驱动。国家层面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制定数字金融发展战略,明确数字金融发展的目标、路径、准入与退出机制。国家相关部委应在财政、税收、产业、数字等方面出台与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强化政策的集成效应;金融机构应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到金融产品设计、信贷审批、风险管控等各个环节,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数字金融对企业研发、产业升级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配性和精准性;金融机构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通过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起完整的数字经济创业创新企业信息收集、披露和信用评价体系,实现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科技创新企业之间信息的共享和有效传递,打破“唯抵押物论”的束缚;金融机构需依托制造业核心企业,创新研发贷款、订单融资、保理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组合方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数字金融闭环生态。
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金融平衡协调发展。数字金融要通过数字驱动和技术驱动缩小金融资源的区域分布差异。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着力提升智能金融网点的数量和规模,通过“互联网+金融”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着重提升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和居民的资金可得性。同时,加大数字金融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应着力提升数字金融的资金配置精准度,着重通过数字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于不同企业、不同人群的效率,避免出现大型企业“授信过度”和中小企业“授信不足”并存的局面。强化农村地区的数字金融体系建设,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做好“线上+线下”业务,研发适当有效的产权抵押、使用权抵押、活物抵押数字金融产品,助力提升农村地区的人力资本水平。
优化数字金融的监管体系,构建经济平稳发展的政策环境。数字技术发展为金融风控提供了“科技方案”。未来需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数字金融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公平竞争监管制度,监管机构要针对数字金融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加快建立数字化监管规则库,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数字化和程序化。加快出台数字金融平台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相关企业在适度监管下实现资本有序发展,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赋能金融风险防控,主动采取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现代科技手段优化风险防控指标与模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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