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
作者:宇文利(北京大学党的理论创新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目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经过70多年来的艰辛探索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不断走向成熟和巩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得以开辟,中国智慧、中国方案的国际影响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接力奋进的伟大成就,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结晶。凝结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中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精神,这一基本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精神特质、实践品格和思想表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精神是反映中华民族新文明、凝结社会主义新价值、彰显社会发展新时代的精神,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精神
中华文明是人类文明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数千年来,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独树一帜,形成并延续了具有特定属性和形态的实体文明。继承并发扬中华文明的优秀品质,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孕育、发展和不断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中华文明的新发展,创造了人类文明的新形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是包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在内的综合性文明,是社会主义文明的基本体现和阶段呈现。文明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和内在品质,是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独立性和主体性的制度精神。要全面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应当从文明的视角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中华文明和人类文明中的精神特质与价值特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对中华文明的继承和发展,对外来文明的借鉴和吸取,对人类文明的独特贡献。
文明精神代表和反映文明的精神品质与精神样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文明观为指导,继承了社会主义文明的本质规定性,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层面实现了科学发展、协同创新和整体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其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中所蕴含和葆有的科学、进取、民主、和谐的品格,另辟蹊径地实现了建设中的社会主义文明对资本主义文明的超越和扬弃,实现了传统文明的新发展,创造了人类文明的新形态,展现了中华文明的新气象和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标识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达到的文明新高度的显著标志,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成就的集中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集体精神
集体主义是中华文化的优秀瑰宝,崇尚集体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代以来,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奠基,社会主义理想逐渐在中国大地上扎根、发芽、开花和结果,集体主义也就在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进程中得到转型和巩固。社会主义有别于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是以社会为本位而非以资本为本位的,倡导的是集体主义而非自由主义。保持、培育和发展集体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和内在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集体精神不断成长、壮大,呈现为社会的基本精神和人民的普遍认同,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普照之光”。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集体精神是全体中国人共同遵循的内在价值标准和伦理道德准则。在集体精神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攻坚克难,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胜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集体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定性精神主义,也是它区别于资本主义精神的重要特征之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精神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价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与资本主义所标榜的公平正义不同,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并不像资本主义那样按照等差替代和优先补偿原则建构起来的形式公平和程序正义,而是全体人民普遍享有的实质公平和结果正义,是保证以公有制为基础、按劳分配为原则的社会制度化的公平正义。秉持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扩大生产、加强积累和改造生产关系的过程中努力推进共同富裕、抵制和克服社会的两极分化,捍卫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上取得了巨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正精神是对人民、为人民的公平正义,人民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也是公平正义的享有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真正的公平正义就在人民群众身边,就在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和具体生产实践中,也就在党和国家的各项制度、政策和组织体系中。当前,维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义精神,一方面要防止传统封建主义遗患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戕害,另一方面也要抵制资本主义市场交换原则对社会公平主义的腐蚀,尽最大可能发展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义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精神
民主的口号是近代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主义的进程中提出来的,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和阶级的优越性。但资产阶级民主并没有走出历史上少数人占统治地位的“民主怪圈”,本质上还是资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对广大劳动群众的剥削和统治。自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就领导中国人民在新生的国家政权中开辟了社会主义民主新道路,建立和发展人民民主,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发展阶段和历史建构过程,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阶段性成果和过程性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符合中国社会发展阶段与人民利益和愿望的现代社会主义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和具体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育和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致力于捍卫和实现人民最真实的民主权利,保障人民最广泛的民主权益,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道路和制度,发展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理论和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精神最真实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思想品格,也最大程度上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精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平精神
和平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的生存夙愿,也是中华文明的内在价值旨趣。长期以来,中华民族珍爱和平的品格也多为国际有识之士称道。英国哲学家罗素就曾说过,如果世界上有一个民族骄傲到不肯打仗,那就非中华民族莫属。社会主义崇尚和平并致力于维护和发展和平事业,既不推行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更不崇尚穷兵黩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推进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为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奠定基础。唯有和平的国内条件和国际环境,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成就和发展成效。因此,和平精神是镶嵌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内部的精神品质,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相连的基本精神。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和平精神既有内向要求,也有外向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其现实要求也就是要处理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国内矛盾,消除发展带来的各种不平衡和不充分的状况,达到社会和谐,促进关系和谐,促进全国人民大团结、中华儿女大团结,最大限度凝聚共同奋斗的力量。在对外关系中,社会主义中国历来倡导各国之间和平共处,近年来又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前途命运,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对外开放和互利共赢,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同世界上一切进步力量携手并进,为维护和发展世界和平贡献力量。和平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剥离的内在精神品质和根本精神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这种精神的培育和发扬,必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更大成就,也必将更大程度上展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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