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作者:蓝军(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会长)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为新时代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的领导下,截至2021年底,我国社会组织登记总数超过90万家,吸纳各类就业人员超过1000万人。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广大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文化、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等重要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才能确保社会组织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新征程上,社会组织要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推动将党的建设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创新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积极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具有优势。广大社会组织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充分发挥作用,凝聚社会公共服务正能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近年来组织开展了中国“一乡一品”产业促进计划、“同心圆梦·美丽中国行全国民族地区综合援助计划”等,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积极贡献力量。新征程上,要积极发挥服务功能,继续在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是重要前提。为此,需要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意识。支持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作用。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近年来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完成了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脱钩,并在机构、职能、财物、人员、外事等方面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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