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 持续关注老年人、有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群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对群众关心的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管理、高风险区划定封控、老年人疫苗接种和群众就医用药保障等防控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表示,随着大规模疫苗接种和新冠病毒变异,病毒传播力增强,但致病力减弱,给人群带来的整体健康风险趋于缓和,我国疫情防控正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
此前公布的二十条优化措施,是在科学评估第九版防控方案和国庆假期方案等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提出的。“实施后,我们密切跟踪各地实施效果,结合近期各地疫情应对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十条针对性的优化措施。”李斌说。
李斌将十条措施分为两类:一类聚焦优化,主要是基于病毒特点和疫情形势,结合近期各地疫情应对实践经验,对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部分措施的进一步优化;另一类强调精准,针对当前防控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第九版和二十条执行不到位、不准确等问题予以纠正,强调更加科学精准。
优化的防控措施要求,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此外,各地要保障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
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仍是这次优化防控措施中的重点关注对象。优化后的防控措施要求,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对于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还要求,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发挥居(村)委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开展老年人健康状况摸底。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67亿,此外还有大量慢性病和基础病患者,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每千人的医生数、ICU床位数等医疗资源都相对不足,且优质医疗资源的分布也不均衡。
这样的国情是我国近3年来调整防控政策的重要依据。“近3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效处置了百余起聚集性疫情,有效应对了五波全球疫情的冲击,感染率和死亡人数保持在全球最低水平。”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家疾控局局长王贺胜在发布会上说。
王贺胜表示,防控疫情的3年中,我国不断调整优化防控措施,每一次优化都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更好地为老年人、婴幼儿等重点人群提供保障。
疫苗可以有效预防感染新冠病毒后发展成重症和危重症。然而,令人担忧的是,我国高龄老年人的疫苗接种率仍有待提高。截至11月28日,只有65.8%的80岁以上老年人完成了新冠疫苗的全程接种。
优化后的防控措施要求,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
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科技发展中心主任、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表示,中国的新冠病毒疫苗非常安全,接种以后获益远远大于风险,“党和国家现职领导人都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而且接种的都是和普通老百姓一样的国产新冠病毒疫苗”。
针对一些有糖尿病、高血压的老年人担心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郑忠伟明确表示,这些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这些慢性病控制得好且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为强化疫情防控中的风险防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后的防控措施要求,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对风险人员管控的同时,要加强上门服务,做好生活和正常医疗保障。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本报北京12月7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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