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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幼有所育

发布时间:2023-04-06 16:26:0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对老年人的服务要跟上”“对孩子们的养育和培养等工作要加强”。如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几位全国政协委员发表了意见建议。

  ——编 者

  补齐社区服务供给短板,开展多种类扶老帮幼行动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委员:

  社区是老龄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依托,近年来,我国依托社区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供给规模明显提升,但仍面临有硬件、缺服务,有资源、缺整合,有平台、缺利用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关注社区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形成可知可感、可期可享、可望可及的供给新格局。

  以老龄群体服务需求为靶心,让家门口的养老设施“可望又可及”。在社区养老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中以可及性作为核心依据,既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活动范围、使用时间,按距离、空间、老年人密度优化社区养老设施布局;又要注意高龄、失能等群体行动不便的实际,分别采取就近接送、上门入户、远程服务等形式,让“身边、床边、周边”的养老服务便捷可及。

  推动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让社区养老服务可靠、可持续。引导养老机构的服务资源与社区对接,发挥养老机构的能力优势、规模效应和标杆作用,为社区提供专业养老支持。既推动养老机构的资源充分“为社区所用”,如将养老机构的康养场所、餐饮服务资源和护理服务资质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也促成养老服务“社区机构一体化发展”,采取养老机构托管、代管、输出品牌、整体延伸等方式,联动运营社区养老站点。

  探索社区从“基本养老”向“品质养老”的提升路径,让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在传统衣、食、住、行、用等基本需求基础上,建议立足社区稳步迈向“品质养老”,探索“志愿服务+社区居家养老”“公益慈善+社区互助养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社区+小家庭”等路径,满足老龄群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农工党中央委员巩富文委员:

  我国人口发展面临老龄化与少子化叠加的双重压力,带来的影响是全面的、深刻的、持久的,必须及时应对、综合应对、科学应对。社区养老、托幼建设是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之所急、社会之所需、人民之所盼,势在必行且应该积极推进。要坚持“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定位,加强“一老一小”社区日间照料,优化养老、托幼服务供给,科学设计、精准实施、高效推进,聚焦解决好“一老一小”急难愁盼问题。

  老年人的自理能力不同,所需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因人而异,同等程度的失能老年人,由于其家庭情况不同,对养老服务质量要求也大相径庭。可以鼓励中高收入家庭的老年人选择营利性机构的高质量、增值性服务,进一步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享受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性机构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失能程度为标准进行统一给付,从而形成多层次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同时加快发展市场化或社会化整合式养老服务组织,以老年人个体为服务对象,需求评估为基础,提供资源整合的系统解决方案为目标,采取市场化运行的方式,整合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服务供应商,满足老年人不同类型的需求。

  更好发挥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作用,助力养老服务智能化升级。现代科技产品在适老化方面的应用可以克服养老服务资源在城乡和区域之间的非均等化程度,节约人力成本,为老年人构建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推动养老院与互联网企业合作,落地应用具有跌倒检测、火灾检测等多个功能的安全守护系统“隐形护理员”,以科技能力保障老年人人身安全问题,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智能化。

  跨越数字鸿沟,精准解决养老难点问题

  民盟云南省委主委徐彬委员:

  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服务广泛运用于人们的衣食住行,带来极大的生活便利,老年人群体也更加愿意享受科技进步的红利。《“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相继发布了《智能家用电器的适老化技术》《用于老年人生活辅助的智能家电系统架构模型》《适用于老年人的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等多项国家标准,帮助老年用户更好享受科技给生活带来的便捷与舒适,跨越数字鸿沟、拥抱智慧社会,势在必行。

  在制定和出台公共政策时,应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鼓励研究和制定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数字技术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条款,让老年人更好融入数字生活,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建议:一是在涉及各类日常生活场景的数字化场景开发设计和应用过程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不得设置歧视性门槛;二是鼓励社区、服务行业等构建常态化帮扶机制和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新技术新媒体使用相关知识培训和服务,建立志愿服务体系,提供面对面服务帮助;三是对现有服务平台和手机APP等进行适老化和信息无障碍改造,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优化操作流程,视情增设“一键服务”功能,降低老年人的操作难度。

  致公党四川省委会副主委郑鈜委员:

  衣食住行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不少老年人反映,“衣食住行”中的“食”,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急中之急、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越来越重视对老年人就餐难问题的解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等明确提出以配餐等方式满足老年人需求,较好地回应了老年人的实际需要。为解决全国各地有需求老年人的就餐困难,进一步加快推动为老年人配餐工作,建议:

  将为老年人配餐作为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形成工作方案在全国加快推动推广,强化社区职责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解决老年人的“吃饭”困难。配餐可依据不同条件探索采用不同模式,比如建设专业平台、成立专门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群众点餐+中央厨房+社区配送、企业投资+政府补助+社会参与、企业化运作+公益化管理、配餐过程适老化等,不断提升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配餐服务的水平。

  加强对配餐的全流程安全监督和管理。探索为老年人配餐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模式和相关标准建设,强化对老年人配餐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相关技术要求,规范管理餐饮的供应链、配送链、菜品制作信息描述、系统化健康经营管理以及制餐配餐设施与服务等,保障为老年人配餐的安全和健康。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为老年人配餐工作中的应用,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

  涵养青少年精神“沃土”,营造未成年人成长良好环境

  中央团校(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书记倪邦文委员:

  互联网是未成年人的学习工具、沟通桥梁和娱乐平台,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网络水军”通过造谣引流、刷量控评等方式误导网络舆论,破坏网络空间秩序,必须持续实施集群打击、集中整治,切实维护清朗的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为此建议: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网络水军”的敲诈勒索、侮辱诽谤等行为,现有的法律可以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支撑,但对于“擦边球”性质的行为,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甚至空白,存在难以界定和管理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网络水军”的侥幸心理。因此,要尽快完善打击网络虚假信息的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标准严打,发挥法律应有的震慑力和约束力。

  注重全链条治理,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净化网络生态。对组织雇用“网络水军”的幕后黑手等进行严厉打击,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平台内容,铲除“网络水军”滋生土壤,逐步压缩“网络水军”的生存空间。

  加强综合治理,提升青少年的认知分辨能力。在学校、社区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力度,提升青少年的媒介素养水平,引导青少年在接受网络信息的同时,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和习惯,能够对网络中的各种信息进行是非判断、真伪辨别,还要学会管理来自网络的信息,更好地应用信息。同时,全社会都应站在培养国家未来建设者、接班人的高度上,积极履行相关职责,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空间。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委员:

  近年来,电竞酒店、密室逃脱、剧本杀、点播影院等新兴业态日益受到未成年人追捧,但一些业态中存在的安全不达标、质量不过关、经营不规范、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建议:

  立法机关应明确将电竞酒店、剧本杀场馆、点播影院等列为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适用范围,既实现对未成年人群体的特殊、优先保护,又帮促新兴业态产业依法繁荣发展。

  确定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的行业归属和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比如,相关职能部门可对电竞酒店实行“住宿+上网”双登记制度,安装上网登记管理软件,对未成年人无限制上网问题有效监管治理。同时强化教育指导,引导行业自律,教育引导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和安全经营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照要求开展好自查自纠,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任何新业态的发展都不能以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代价。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业态,只有合力为未成年人撑好法治保护伞,才能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促进新兴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实现双赢。

  版式设计:张芳曼

(责编:常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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