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白菜”顶格处罚的警示意义
张淳艺
一棵普通白菜经过分拣、包装后竟然能以77.9元的价格进行售卖。随着上海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刻,部分商家却借机炒高肉蛋奶果蔬等日常生活用品价格。3月26日,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因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处以50万元的顶格处罚。
人们常用“白菜价”来形容一件物品的价格十分实惠。然而,近期有网友反映上海高岛屋百货有限公司售卖的白菜等蔬菜价格“太夸张了”。从网友发布的照片来看,白菜的单价为每公斤32元,一棵白菜售价77.9元;同样令人咂舌的还有卷心菜,单价为每公斤36元,一棵也要近80元。白菜贵过猪肉,“天价白菜”事件一经报道,立即引发关注。
即便是有机蔬菜,这样的高价也是离谱的。更何况,所谓“天价白菜”不过是打着精品高端的旗号招摇撞骗。据调查,汪某以上海农康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与高岛屋百货公司签订联销合同,在后者设置“徐泾农康”专柜。汪某将从农贸市场和生鲜小店等处购入的普通蔬菜进行分拣、包装后,贴上“徐泾农康”标识后,摇身一变成为“农康自产直销”精品蔬菜,价格也扶摇直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价格法》则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汪某将普通蔬菜包装成精品蔬菜,高价销售非法牟利;高岛屋百货公司在与其签订合同设立专柜时,没有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未尽到审查义务,二者都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汪某罚款10万元,对高岛屋百货公司罚款50万元,均属顶格处罚。
这两年,国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个别地区仍有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发生。少数不法商家往往趁机坐地起价,抬高肉蛋奶蔬菜等生活物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此前,郑州市北二七路大商超市就曾被曝一棵白菜卖63.9元,郑州二七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做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眼下,上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正常市场供应,上海日前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经营者若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哄抬价格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如今,“天价白菜”顶格处罚,无疑具有警示和震慑意义,告诫广大商家引以为戒,诚信守法经营,不趁“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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