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单位犯罪相关数据 表示“需针对性加强惩防治理”
中新网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涉单位犯罪的相关数据,分析单位犯罪呈现的主要特点,并指出,需针对性加强惩防治理。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等单位,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单位犯罪1.4万件4.7万人(注:这里的“人”包括单位以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位作为拟制人予以统计),其中,2017年至2020年呈逐年递增趋势,2021年明显下降。
检方办案发现,单位犯罪呈现三方面主要特点:从罪名分布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相对集中;从涉案单位类型看,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占比超八成;从刑罚情况看,对单位判处罚金数额巨大,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以轻缓刑为主。
据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涉及的罪名有164个。2017年至2021年起诉的单位犯罪中,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的有1.05万件,占起诉单位犯罪总数的75%。
此外,2017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的单位犯罪案件共涉及单位3.9万个,其中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3.2万个,占81.8%。从犯罪行为看,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犯罪主要表现为为了单位利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或者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单位行贿等。
实践中,有的涉案企业因负责人被抓、被判刑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由此倒闭、工人下岗,影响就业和企业经营。为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最高检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做实既“厚爱”又“严管”,推动企业刑事犯罪诉源治理。
试点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评论认为,2021年单位犯罪起诉数明显下降,表明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效初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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