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流域联动,长三角城市共治“江湖”
沪苏浙皖合力推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还设置了73名联合河(湖)长
跨流域联动,长三角城市共治“江湖”
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宿迁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骆马湖水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江苏省首个生态环保领域的立法协作项目,骆马湖处于宿迁与徐州交界区域,非常需要协同立法保护水环境。长三角城市共治“江湖”,远不限于此。早在2012年,浙江和安徽便启动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这是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改革试点,相关经验已在全国其他10个流域复制推广。在推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合作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等方面,沪苏浙皖一起发力,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
共用“一个声音”立法
去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去年1月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行“十年禁渔”,同日,安徽安庆施行《长江江豚保护条例》,这是我国首部长江江豚保护地方性法规。江苏、安徽等地建立守护江豚示范学校。
为保护另一种长江珍稀濒危物种中华鲟,上海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了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基地。2020年6月6日,《上海市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施行,“为一条鱼立一部法”,这在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但上海地处长江口,如何破解地方立法只能管一段的问题?上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富荣说,法规专辟“区域协作”一章,还专程到江苏、安徽等长江沿线省份征求建议。“兄弟省都很支持,都期待有个领头人。全国人大也鼓励我们:上海若能带头探索,将为下一步立法提供有价值借鉴。”李富荣说。
很快,上海与苏浙皖三省又有了共同为长江立法的新实践,2021年4月1日,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同步施行,三省一市实现共用“一个声音”立法。 下转 6版(上接第1版)三省一市明确提出,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基础上,探索推进长江流域禁捕跨省联动监督、协同立法、联合执法等行动。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以前大家水上执法时,经常遇到非法捕捞、“三无”船舶在省界一侧从事违法活动,被发现后会驶向省界另一侧,此时便无法继续追,如今大家不再“各扫门前雪”,而是“谁先发现、先暂扣”,之后再移交相关省市处理。去年1月起,长江口禁捕管理区设立,同时长江口禁捕范围向东扩展,范围增加约2000平方公里,其中涉及浙江嵊泗约200平方公里的海域,沪苏浙两省一市正协同推进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整治。
联合河(湖)长成常态
近年来,长三角跨流域治理机制正不断创新。
2019年底,沪苏浙联合太湖局建立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今年,沪苏将着力推进元荡、淀山湖等跨界河湖协同治理项目;沪苏浙持续加强太湖、淀山湖蓝藻联合防控与打捞;浙皖将加强新安江河长制协作,优化水质监测、水生生物保护等工作。同样在今年,“一河(湖)一策”修编将启动,重点加强省际边界河湖“一河(湖)一策”联合修编,其中太湖由江苏牵头、淀山湖由上海牵头、新安江由浙江牵头。
联合河(湖)长已成常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47条跨界河湖设置了73名联合河(湖)长。7月25日,嘉兴桐乡、湖州南浔、苏州吴江三地在桐乡乌镇举行两省三县联合河长制工作室揭牌仪式,三地“联合河长制”从项目化管理转向实体化运作。此外,湖州也正创新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太湖共治机制,签订湖州—嘉兴、湖州—吴江环境友好区域协作意见,建立联动治水机制。
在示范区内,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正探索示范区一体化供水市场化改革运作机制,以及加快建立太浦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6月30日,示范区先行启动区重点项目开工仪式举行,水乡客厅蓝环工程(青浦、吴江段)等10个重点项目开工,其中生态绿色项目8个。此次开工的蓝环工程(青浦、吴江段),聚焦“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集中展示水乡客厅水生态治理新成效、一体化制度创新新成果。
(本报记者 任俊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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