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两检跨区域协作 合力推进大陆引水综合治理
3月17日,记者从宁波江北检察院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甬舟一体化协作机制,确保大陆引水工程安全,甬舟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召开了大陆引水安全公益诉讼甬舟跨区域协作会议,并签署《大陆引水安全公益诉讼甬舟跨区域协作意见》,合力推进协同保护工作。
一汪碧水向东去。1999年起舟山大陆引水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极大缓解了岛城百姓“吃水难”“用水难”的问题。因此,水源地安全与否,牵动着115万余名舟山市民的切身利益。
作为该工程取水口所在地,江北检察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取水口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品质管控。
近年来,针对一级水源地英雄水库周边的畜禽养殖、公园内直饮水的不规范管理以及姚江上游工厂污水排放等问题,江北检察院积极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等专项行动,及时向行政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有效地保护了水环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此次,宁波市检察院、舟山市检察院联合签署的《大陆引水安全公益诉讼甬舟跨区域协作意见》,是两市检察机关在加强甬舟一体化发展协作机制中开启的新征程。甬舟两地打破部门壁垒、跨越区域障碍,一体联动抓、齐心协力管,把公益诉讼效果最大化,共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与舟山检察机关在大陆引水综合治理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全流程、跨区域的检察监督合力。”江北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江北将加大对大陆引水工程的检察保障力度,把姚江沿岸常态化巡查纳入日常工作安排,不定期对水源地附近及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畜禽养殖、农业种植、网箱养殖等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督促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同时,还将加大在办案过程中对饮用水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通过预防和惩治相结合,提高周边单位、企业、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整个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向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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