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4万户,河南市场主体总量跃居全国第四
10月27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10月25日,全省实有市场主体971.4万户,跃居全国第四位,稳居中部六省第一位,较2021年年底增加116万户、增长13.6%。全省市场主体实现了增量、增速“双提升”,为稳住经济大盘提供了可靠支撑。
市场主体是经济增长的直接推动者,市场主体规模大、结构优、质量高,经济就有活力、有韧性、有后劲。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一揽子政策落地实施,全省新设市场主体保持了较高增速。
从单月看,今年8月、9月、10月,全省实有市场主体较上月分别净增13.1万户、24.8万户、40.5万户,一举扭转了今年前7个月的被动局面,其中10月份的净增量为今年以来的单月最高值。从趋势上看,7月底、8月底、9月底、10月底实有市场主体较2021年年底的增长率分别为4.4%、5.9%、8.8%、13.6%,提高幅度逐月加大,增长趋势快速向好。
据了解,省政府办公厅8月9日印发《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盯预期目标,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任务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坚持以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定期通报各地、各行业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多次开展实地调研。省政府第二轮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组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各地的督导服务。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作为督办事项,定期开展工作调度。
“我们将在保证发展质量的基础上,抓住政策利好机遇,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为现代化河南建设筑牢发展底盘、激活动力源泉。”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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