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规来了!涵盖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救助等多个领域
原标题:11月新规来了!涵盖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救助等多个领域
从11月1日起,一批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法新规即将施行,涉及食品安全、药品管理、医疗救助等,一起来看看。
先看看全国范围的新法新规情况——
1、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新规发布!
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通则(2022版)》规定,在许可审查时限方面,现场核查完成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明确要求审批部门及时组织现场核查、及时向申请人和日常监管部门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各主要环节完成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升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效率。
2、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将施行
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新版《办法》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原则,围绕及时控制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优化调查评估和召回实施程序,科学完善召回药品处理措施,压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称持有人)责任,从而督促持有人主动将可能的药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或初起阶段,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3、从11月1 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规定,从11月1日起,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10月2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自11月1日起,对电子烟执行征收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4、三项国家标准保障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小学数字教材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分别为《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基本流程》《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元数据》《数字教材 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活动的基本流程,对中小学数字教材提出了质量要求,给出了检测流程和检测方法,并提出了能够兼容教育领域和出版领域的整体方案。
5、《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施行,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
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不得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进行收费、摊派;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得以各种形式拖欠个体工商户账款。
再来看看省内各市州新法新规——
1、《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八章四十八条,突出五个方面重点:厘清监管职责,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强化分类管控,精准实施移动源、固定源污染防治;结合德阳实际,科学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坚持区域协同,推动成德眉资区域联防联控;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从严落实环境违法行为责任。
据悉,《条例》是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决定实施后,德阳市出台的第一部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对深化成德眉资区域协同立法、共同打赢区域“蓝天保卫战”、推动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意义非凡。
2、《嘉州古城保护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为嘉州古城的保护利用明确“可为”和“不可为”,《嘉州古城保护办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乐山市出台首部嘉州古城保护地方性行政规章。
《办法》从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等六个方面为嘉州古城的保护、管理、利用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对整个嘉州古城内的规划建设进行了分级管控,将古城区域按保护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嘉州古城、嘉州古城建设控制地带和嘉州古城核心保护范围;明确今后古城范围内将不再允许新建高层建筑,嘉州古城建设控制地带内新、改建建筑须与历史建筑风貌协调,嘉州古城核心保护范围内除必要公共设施原则上“只拆不建”。
3、11月1日起甘孜州全面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
甘孜州近期出台《甘孜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甘孜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州级统筹管理办法(暂行)》,从政策统一和资金统筹两个维度,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疗救助州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和救助纾困解难能力,充分做好医疗保障制度托底保障,解决大病重病患者负担较重问题。自2022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实现甘孜州内医疗救助待遇政策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和“一站式”结算。
4、《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为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达州市出台《达州市政府立法听证办法》,以规范市政府立法听证活动,推进政府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据悉,《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部分综合中国政府网
行晓艺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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